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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绿山墙的安妮有感,玫瑰传奇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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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南旧事》读后感

读绿山墙的安妮有感,玫瑰传奇读后感-第1张-游戏资讯-一震网

  当品味完一本著作后,想必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心得,何不写一篇读后感记录下呢?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以下是我整理的《城南旧事》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城南旧事》读后感1

  说来惭愧,这本书最开始是从四年级的小孩子手里看到的,对于书名是熟悉的,再经别人推荐才决定打开来看看,知道是作者对童年生活的回忆。

  其实,最喜欢的部分是童年之中的那几个故事,从“疯子”秀贞开始,一看起来就收不住,惊叹于小英子的聪明伶俐,还有那纯净美好的世界。在别人看起来是疯子,是小偷的人背后都有一段刻骨铭心的记忆,这些人在面对单纯美好的孩子时却会展现出最为真实的一面……秀贞的痴情,“小偷”对家人的爱与无奈,宋妈对孩子对家庭的付出,兰姨娘为了更好的生存……

  对于文章最后的“我们的爸”,不太理解放到这里的用意是什么,不太搭调,能让我想起来的就是,生活由开始的单纯美好走到了后来为了生存的无奈。

  还有文章中成为林老师的英子与家长的沟通也是我颇为深刻,想必这样的老师定是尽心尽力的了!

《城南旧事》读后感2

  《城南旧事》这是一本既平凡又有美好的书,里面的每一个字,都散发着温和的气息。

  《城南旧事》中我最感动的的文章是《惠安馆》,里面讲述了:英子有一个朋友叫妞儿,是个捡来的孩子

  英子巧合地发现妞儿是“疯子”秀贞的女儿,于是英子让她们去找思康叔叔,并且偷拿了妈妈的金手镯作盘缠可她们母女俩到了轨道就被火车给撞了,英子也因为淋雨生病了,病好后,她们一家搬家了。从中我感受到了英子非常善良不但不嫌弃秀贞,还跟她和妞儿做朋友,帮助她们,令我十分感动。

  里面的人物也十分令我感动,有对生活 命运抗争坚持不屈的秀贞,有面对困难很乐观的兰姨娘,还有质朴和善良的宋妈这些人物都值得我们学习。

  《城南旧事》,这是一本感情丰富的书作者用一些平凡的词语来装点以前的老北京,同时也发出深刻的道理,令人有一份温和的爱。

《城南旧事》读后感3

  《城南旧事》是我十分喜欢的书。初听书名,我觉得一定没有什么好看的,但,当读完这本书,却让我打消了这个念头。

  读《城南旧事》仿佛身临其境:惠安馆的疯子秀贞,重视亲情的小偷,美丽爱笑的兰姨娘,小伙伴妞儿,父亲的好朋友德先叔,最后还有和英子朝夕相伴的宋妈,因病而去世的爸爸这些人都在英子的童年里消失了。

  对书中描写的人物中,我印象最深的是《惠安馆》的疯女人秀贞,刚开始,我还替英子着急,担心英子会不会被她伤害。后来才知道,妞儿就是小桂子,又开心又感动,她们母女俩终于重逢了。

  英子的童年生活是丰富的,可是因为父亲的早逝,她的童年生活也早早结束了。过早低唱到了人生的酸甜苦辣,跟她比起来我们是多么幸福啊!

  生活在幸福时代的我们,常常不知道要珍惜童年美好的时光,而读了《城南旧事》我明白了要珍惜时光,因为时光不等人。

《城南旧事》读后感4

  今天,我向大家介绍一本好书,名叫《城南旧事》它是由林海音著作。书的内容是:20年代末,六岁的小姑娘住在北京城南的一条小胡同里。经常痴立在胡同口寻找女儿的“疯”女人秀贞,是英子结交的第一个朋友。又交了小桂子、小栓子、妞儿等,还发生了许多有趣的事。

  本书中的英子用自己稚嫩的眼光去看这个杂乱的社会,对那些复杂的人和事,她有着特别的理解和看法。她有分不清的事,比如分不清海和天,她觉得太阳是从碧蓝的大海上升起来的,但它也是从蔚蓝的天空中升起来的。她的身上有种宝贵的东西,那就是有颗助人为乐的心。有一次,她为了让别人一家团聚,竟然把妈妈的的手镯拿去给他们做盘缠,这几乎是一个成年人都不可能做的事情。这让我想起一句俗语:赠人玫瑰,手有余香。

  看到这些,我很羞愧。奶奶她病了我不照顾她,我很羞愧。妈妈手烂了,不能洗碗,我不去帮她,我很羞愧。从此,我要帮助别人。

《城南旧事》读后感5

  林海音笔下的《城南旧事》,是美好而又平凡的。淡淡的文字,却散发着爱的气息。

  其实这本书的主要内容非常简单,就是讲述六岁的小姑娘林英子住在北京城南的一条小胡同里,认识了秀贞。后来,秀贞与离散六年的女儿妞儿相认后,立刻带着妞儿去寻找爸爸,不幸被火车压死。没过多久,林英子的爸爸因为得了重病去世了。而“我”却去找妈妈了……

  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文章是《惠安馆》,因为它用各种方言把“惠安馆”这个名字描写的有趣极了。用北京话说是“惠安馆”,宋妈说成了“惠难馆”,妈妈说的是“灰娃馆”,爸爸却说成“飞安馆”。

  当然,这是一本充满人性美的书,英子的心是纯净透明的,当大人们看不清美与丑的时候,她却能看得清。英子善良、仗义、倔强、聪明、勇敢,而这些正是我们生活中所要追寻的,不管你多大,不管你在什么位置,都不应该丢失童年的那份纯真与善良。

  纯真善良的美丽童年,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去品味,去珍藏。

《城南旧事》读后感6

  和林海音的童年相比,我们的童年可温馨多了。我们能吃到美味的食物,能穿到漂亮的衣服,有一个温暖的家庭,还有许多可爱的小玩具陪伴着我们,又能出去旅游一番,我们多幸福呀!

  我们为什么不珍惜这美好的金色童年,英子十三岁时他的父亲离去,和他相比,我们是多么的幸福快乐,我们大多数家庭只有一个孩子,可英子的家庭一共有7个小孩,他们的生活比我们艰苦多了,好好珍惜这短暂的童年吧,它像一阵风,只有短短的时间停留,多干干自己喜欢的事情,让童年充满了色彩。

《城南旧事》读后感7

  上个星期,我们召开了《城南旧事》读书交流会。在课堂上,老师给我们提了3个问题:秀贞到底疯不疯?草丛里的青年是坏是好?宋妈爱不爱自己的孩子?

  对此,我有我自己的观念:

  1、秀贞不疯,她是因为失去孩子精神受挫才精神恍惚的。

  2、那个青年即好即坏。他偷东西了,他就是坏人;他偷东西是因为他的弟弟,他是好人。

  3、宋妈爱自己的孩子。虽然她在外打工,但她心里想的还是自己的孩子,当得知自己的孩子去世时,心里是多麽伤心,自责呀!

  我爱《城南旧事》!爱林海英奶奶的真实流感,自由自在的童年!我爱读书!

《城南旧事》读后感8

  让我最喜欢的是 的主人公——英子。她那善良,聪明,勇敢的性格和乐于助人的美德深深的感动了我。她冲破了家庭的重重阻力。勇敢的与“疯”女人——秀贞接触,两人还成了好朋友。当她了解到秀贞和妞儿的身世及不幸遭遇后,幼小的心灵产生了同情之心,千方百计帮助她们实现了母子相聚,它还把把自己的生日礼物——手表送给了妞儿,把妈妈的金手镯送给秀贞做盘缠。去找思康。一个六岁小孩子竟懂得友谊,懂得爱。这不值得我们对照英子,找出自己的差距吗?

  《城南旧事》确实是一本教育人的好书。我真有爱不释手的感觉。

《城南旧事》读后感9

  初次结识《城南旧事》,我就被它那动人的书名吸引住了,城南旧事?那是一个怎样动人的故事?带着这样的疑问,我走进这本书,走进了主人公的生活。

  第一篇:谈谈人物

  单纯,活泼的英子有一个关心国家大事的父亲;勤于持家的母亲;勤劳,唠叨,封建思想严重的保姆宋妈;神经失常的秀真;天真的小桂子;还有性格泼辣的兰姨娘。这一位位平凡的人物,却铸造了一个个经典的传奇。

  第二篇:说说旧事……

  童年一去不复返,在作者多姿多彩的生活里‘一个个动人的故事被烙印在许多人的心中。但作者的生活也有过坎坷,她和最好的两个朋友——妞儿和秀真告别,以此作者便踏上了“思怀的旅途”。

  故事写美,令人心痛,却打动人心。那不是生硬的名词,却反映了人的美好品质;故事写爱,一尘不染的爱,它丝毫没有华而不实的装点,却淋漓尽致地表现人独特情感。故事写难,令人举步维艰的难,可是在这困难的背后,却有一户人家坚定的决心……

《城南旧事》读后感10

  最近,我读了林海音的《城南旧事》。

  这是以英子的角度来写她身边发生了的事。

  令我印象最深的是“惠安馆”,在看这章的末尾时,也就是在英子把小桂子送回惠安馆的秀贞身边时,我的眼睛湿润了,要知道,英子和秀贞可是一点儿关系也没有哇!

  作者用了许多的手法,让我身临其境。

  “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了”这篇,我也跟着文章伤心了起来,仿佛我的亲人中有一位也逝去了,我的童年也过了似的。

  “冬阳。童年。骆驼队”这篇,我好象也看见了骆驼队,好象听见了缓缓悦耳的铃声,读着读着,我也沉浸在了莫名的悲伤中。

  英子的童年是多彩的',也有写悲伤。

  我沉浸在了书中,心中总想着文中最后的那句话:看写冬阳下的骆驼队走过来,听写缓慢悦耳的铃声,童年重临于我的心头。

《城南旧事》读后感11

  五月份我读了《城南旧事》这本书。这本书是记录主人公小英子在北京城南经历的童年往事。字字句句透出朴实与纯真。

  开篇是惠安馆,惠安馆讲述的是在英子家胡同的最前一家里的“疯”女人秀贞被抛弃后生下小桂子之后的故事,因为英子十分同情秀贞,于是就和她成了朋友,帮她找到了她的女儿——小桂子,也就是英子的玩伴:妞儿。

  结篇是“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带着淡淡的忧伤与哀愁。在英子毕业的时候,她的爸爸生病去世了。她就是家里的小大人,妈妈的依靠。宋妈、兰姨娘、秀贞、妞儿、躲在草地里的年轻人,都随着英子的成长离她远去了……

  回望童年,英子仿佛发现童年的一切,并没有走远。对童年的眷恋,使她有淡淡的感伤,这感伤就像一缕缕轻烟流动在文章的字里行间,感伤后则是深深的怀念……

《城南旧事》读后感12

  《城南旧事》这本书,是作者林海音写的自己童年在北京城南发生的一些趣事,让我们看出了林海音小时候的那番童趣、天真、可爱的那一面,也让我们回味起了童年的那份快乐。

  在这本书中,“我”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女孩,用一个孩子的视野,来看成人世界的各种悲欢离合,各种喜怒哀乐。

  这本书读着读着,你会发现,这里面的内容,好像不是写出来的,好像就是用了一个电影的方式演出来的一样。而那些“演出来”的“电影”,中的“画面”总是让你记忆犹新,难以忘怀。因为,这本书好像是像一个小女孩儿再给我们讲故事,而且每一句,都是用的十分精炼的语言来描述出来的。让你十分清楚地想象出这个画面。一句话一个画面;十句话一个片段;一本书一个电影,就展现在你的眼前!

《城南旧事》读后感13

  一本好书可以净化一个人的心灵,我的心里也有一本这样的书,它就是《城南旧事》。

  刚看见这本书名的时候,我还以为这是一本大人看的书呢!心里还想着老师怎么推荐我们看大人的书呀!直到看完书才知道我错了,这真是一本好书。

  书里面记录了英子多姿多彩的童年生活。里面有被人称作“疯子”的秀贞,躲在草丛里的小偷,斜着嘴笑的兰姨娘,还有和英子朝夕相处的宋妈等等。看着这些人我仿佛也身临其境成了他们中的一员。相比之下我的童年虽然无忧无虑,但英子的童年更精彩,更多姿。她经历的每一件事多深深地印在我的心上。她帮秀贞找到了女儿,让她们母女团圆了。宋妈的儿子死了,她就和宋妈一起去找宋妈的女儿,可见英子是一个多么善良的人呀。

  看完这本书,我深深地体会到了英子童年的喜怒哀乐了,让我们一起好好的珍惜这美好的童年吧。

《城南旧事》读后感14

  读完《城南旧事》之后,我受到了很大的启示,因为它使我明白了生活中许多的事。

  《城南旧事》这篇文章它主要讲的是林海音小时候的事。她小时候十分天真,因为她那时候就想分清楚谁是好人,谁是坏人。而且还经常参加大人的情感纠纷,这样慢慢的成长,林海音终于成了一个大人,当她应该为父母尽孝的时候,她的父亲却突然死去,这让林海音十分痛苦,但她并没有放弃,她一边照顾家人,一边去完成自己的梦想。经过几年的努力,她终于成了一个伟大的作家。

  林海音靠自己的努力完成了自己的梦想,还让家人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虽然林海音在完成梦想的路上很艰难,很辛苦,但是她没有放弃,而是继续走下去。

  在我们的生活中也会遇到很多的困难,但是,我们只要不放弃,不灰心,就一定能走过去的。当考试没考好时不要灰心,只要下次在认真一点,就一定能考好的。当没把事情做好时,不要紧,如果下次再做认真一点,仔细一点,就一定能做好的。

《城南旧事》读后感15

  一朵花,可以芳香人们的心灵;一株草,可以给世界添几分绿色;一滴水,可以滋润植物;一本好书,可以净化一个人的心灵。曾经有一本书,一本好书,深深地刻在我的心中----《城南旧事》。

  《城南旧事》,就像是涓涓细流,渗入了我的心中。惠安馆的女疯子、遍体鳞伤的妞儿、荒草丛中的小偷、朝夕相处的宋妈、病魔缠身而安眠于地下的慈父……他们都和英子建立了深厚的感情,但随着岁月的流逝,都一一悄然离去。我不禁感叹,人生为何这般凄苦?

  英子善良、充满好奇心、善于思考。英子和疯子秀贞交上了朋友,还冒着狂风暴雨让母女俩重聚,为此昏迷了整整十天。英子似乎分不清“坏人”和“好人”,当看到小偷朋友被警察抓走时心生怜悯。其实,在她内心深处,人人都是平等的。

  以上,就是我对《城南旧事》的全部感想。

请大家帮忙,要《海底两万里》、《名人传》的读后感,1000字左右。 还有3篇周记,400~600字左右。谢谢~~

《海底两万里》
在这本 中,人物的性格特点十分鲜明,我最喜爱的人物是时而古怪阴郁,时而又和善大方的尼摩船长,他英勇顽强,带领着一队出色的船员在海中找寻生活必须品,碰到猛鲸,奋不顾身冲往保卫船员水手同它战斗;他聪明正直,将海制品制成各种物品,烹饪美味佳肴,反对压迫,一视同仁,渴看和追求自由。另外,生物学家阿龙纳斯是个知识渊博、献身科学的人,他的仆人康塞尔是个镇静、忠心耿耿的人,正与康塞尔的镇静相反,有超高技艺捕鲸的兰德十分暴燥、易怒。当然,这些品格高尚的人无一不具有社会正义感和崇高的人性主义精神。
《海底两万里》被堪称是“科学与幻想之旅“,可见“科学”和“幻想”这两个关键词在本书中是表现突出的。在科学方面,很多关于海底美景的描绘中都巧妙穿插了阿基米德定律、光的折射等知识,也有很多关于压力和密度关系的计算。不仅可以学到很多知识,而且在幻想方面也引人进豕。很多险象迭生的情节都仿佛让我身临其境。在潜水艇中缺氧的那节,尼摩船长没吸进一口氧气和阿龙纳斯等人缺氧时的场面连我不禁都感到胸口发闷,立即大口呼吸。还有斗鲨那段,采珠人不幸被鲨鱼发现,使我心头一惊,好在尼摩船长用短刀刺向鲨鱼,我便将心放下了,可始终刺不住要害,而且那鲨鱼正将尼摩船长反压着,我放下的心又悬了起来,正在千钧一发时刻,兰德娴熟地将鱼叉刺进鲨鱼的心脏,我心中的石头终于落地了。作者除了幻想一些惊心动魄、跌荡起伏的场面,还有五彩缤纷、竹苞松茂的海底美景进行描绘。将海星比作星宿,将满是小虫的海盘车比作仙女手绣的花边,有带乳白色或淡玫瑰红的伞,套天蓝框的月球水母,有碧绿柔软的海藻在底部及上方缓缓轻拂着,将海的蓝组合起来这将是多平美的一幅画,一首乐章啊!而那成群结队的斑谰的鱼儿就是那些灵动跳跃的音符。
跳出本书的内容,我们不得不钦佩这部纯虚构的科幻 作者凡纳尔的巨大的想象力。人们常说久盛不衰的经典 往往是“七分虚构,三分真实”。在那里的创作时代,本书完全凭借想象虚构出来的,但此书仍流传多世,深受人们喜爱岂与人们常说的不符?除了作者巧妙致密的构思与绚丽细致的描写外,还有一个方面就是书中的事物如今已成现实,如水下潜艇、海洋发电等。
实在《海底两万里》不仅仅就是海洋探险,那么出色就会让我们过把瘾,更是隐含着作者反对殖民主义,反对奴隶制的压迫者的进步思想,而且还在宣扬着要保护海洋,保护海洋生物,谴责那些肆意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的人。所以作为《海底两万里》的读者,我们更有责任往保护海洋,坚持正义,为地球变得更加美好出一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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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读完这本书,心中还是存在这个愿望,就是希望随尼摩船长一起探尽海底所有的秘密,可恨没有阿龙纳斯教授的好运。
故事起于1866年一件闹的满城风雨的怪事,许多船只在海上发现了海怪,法国生物学家阿龙纳斯教授受邀追逐怪兽淮知,落入水中,与同伴一起周游四海,最后不堪海底的沉闷,想方设法,重回陆地。
写到这里,竟然情不自禁地想到了哈利波特,而此书的价值远远胜过前者(就我个人而言),毕竟在1870年能写出这样奇幻 并流传至今是极为珍贵的。135年千千万万读者还有时光流逝的考验并没有使它的锐气磨减,反而更肯定了它的价值,而我觉得它在文学史上这所以屹立是因为它从头至尾贯穿的两个字”幻想”。幻想自古以来便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力量源泉。而至今天,事实证明作者儒勒。凡尔纳的一切幻想或是推理都是有现实作为基础的,例如:海底森林,穿越海底隧道(阿拉伯海底地道,苏伊士下面一条通往地中海的地道),一块沉没的陆地(大西洋洲),在未来世界,一切幻想皆成为了现实。在海中,尼摩般长说了一句话:”人类进步的实在是太慢了。”幻想其实便是进步的翅膀。100多年前的人的幻想在100多年后成为现实,探索是无止境的呀!
海赞美了那深蓝的国度,史诗般壮丽的海洋,一个无忧无虑,与世无争的地方,那里有数不清的珊瑚,植藻,游鱼,矿产,正是一幅瑰丽的锦图,我无法用语言来赞美或形容它。”诺第留斯号”不管在哪个时代都是一部不朽的神话。是它揭开了海洋中无限神秘的一切,对于船长尼摩来说,更是精神的家园。
终于说到尼摩船长了,这个谜一样的人物一样为此书增色不少,他可以为法国偿还几百亿国债,看到朋友死去会无声的落泪,会把上百万黄金送给穷苦的人,会收容所有厌恶的陆地的人,会把满口袋的珍珠送给可怜的采珠人,会逃避人类,施行可怕的报复,他对人类有根深蒂固的不信任感,这个弃绝人世天才,我一向都是由衷喜欢这类人,对于尼摩船长无尽的痛苦,我总想探个究竟,我不明白,这样的人有着怎样的经历和出身。但我相信他是一个善良的人。
海底两万里委实是一本经典名著,而在现代,却很少见到这样的经典的名著,那些浮华的东西倒是很多,真是可惜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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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春假期间,我看了许多书,其中我最爱看的一本书的书名是《海底两万里》,这本书非常有意思,我两天就把这本书看完了,这本书讲的是:阿尤纳斯教授和助手康塞尔,鱼枪手尼德为了抓海怪竟被潜艇鹦鹉号的舰长尼摩软禁,并开始惊险的海底之旅……

本书作者--儒勒.凡尔纳是一位杰出的科幻 家,本书也是他的代表作之一。写书时,人类不但还没有发明潜艇,甚至连电灯都还没有问市,可他在 中,却活生生的创造了一艘潜艇--鹦鹉螺号,让书中人物搭上了一艘想像中的鹦鹉螺号,在短短的不到十个月的时间内航行了太平洋、大西洋、红海、地中海、北极海等,航程共行了六千万海里。目睹了无数的海底奇观,并发现了海底煤矿和沉船的宝藏。凭着坚忍的意志力与过人的智慧,终于克服了所有的困难。经历了难已想象的海底冒险。

同学们!我们一起来搭上这艘奇妙的潜艇,去看看海底森林、珊瑚王国、神秘的宝藏和沉船,并且勇敢地和大章鱼作战,设法从南极冰壁间脱险。还有很多很多新鲜、刺激的遭遇等着我们去领略。来吧!我们一起去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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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传》
阅读了罗曼·罗兰的《名人传》,深有感触。罗曼·罗兰是20世纪法国著名作家,他的作品是人们强大的精神支柱。《名人传》写的是贝多芬,米开朗基罗和托尔斯泰的故事,他们经历了各种的磨难却没有向命运屈服,在生命的最后一秒仍不屈不挠的抗争着,最终成为了伟人。这也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艰难和挫折是对命运和人生的最好锤炼!
在这三位伟人当中,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是贝多芬。他对音乐有火一般的热情,先后创作了许多优秀的作品。他的作品深邃而辉煌壮观,充满了幻想。但灾难还是无情的降临到了他的头上,在1802年,他意识到自己的听力障碍已经无法治愈,并且会很快恶化。那意味着他可能再也不能进行创作了!这是多么大的打击啊!但他却能顽强的和命运抗争,这也许是他后期能写出那么多不朽作品的原因吧。这种对生活对命运永不妥协的精神正是我们应该学习的,这伟大不屈的灵魂让黑暗的世界有了光芒,让生活有了希望。
读了贝多芬的故事,让我联想到了海伦凯勒——一个同样有着坚强毅力的人。她的生活同样是很不幸的,儿时的一场大病,让她变成了一位又盲又聋又哑的小女孩。在她的世界里,没有色彩,没有声音,也无法表达自己的想法。但命运的不公没有让她失去希望,她渴望了解一切,于是她加倍的努力,最终成为十九世纪最有影响力的人物之一 。
贝多芬和海伦凯勒在生活中遭遇着不同的磨难,但他们却有着同样的精神——永不向命运屈服!这不仅让我敬佩也引发了我深深的思考。作为21世纪的一名中学生,社会的竞争更加的激烈,我们的功课越来越多,学习上的困难也随之增多,面对重重的困难与压力,我们是不是也需要这种精神呢?是!在遇到难题时,在学习成绩下降时,让我们“借着贝多芬的光芒,再一次擦亮我们的眼睛。”用坚定的信念去面对挫折,用顽强的毅力去实现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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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传》是由法国作家罗曼·罗兰写的。书中写了三个世界上赫赫有名的人物。第一个是德国作曲家:贝多芬;另一个是意大利的天才雕刻家:米开朗基罗;最后一个是俄罗斯名作家:托尔斯泰。
在这本《名人传》中最令我感动的就是贝多芬的故事。贝多芬是个音乐天才,他的天分很早就被他的父亲发现了,不幸的是,贝多芬的父亲并不是一个称职的好父亲,他天天让贝多芬练琴,不顾及他的心情,一个劲儿的培训他,有时甚至把贝多芬和一把小提琴一起放进一个屋子里关起来,一关就是一整天,用暴力逼他学音乐。贝多芬的童年是十分悲惨的,他的母亲在他十六岁时就去世了,他的父亲变成了挥霍的酒鬼。这些不幸一起压到了贝多芬的头上,在他心中刻下了深深的伤痕,也因此导致他的脾气暴躁而古怪。但是贝多芬没有因此而沉沦,他把自己的全部精力,都投入到了自己所热爱的音乐事业中去了。由于他的天分和勤奋,很快地他就成名了。当他沉醉在音乐给他带来的幸福当中时,不幸的事情又发生了:他的耳朵聋了。对于一个音乐家而言,最重要的莫过于耳朵,而像贝多芬这样以音乐为生的大音乐家,却聋了耳朵,这个打击是常人所接受不了的。
贝多芬的一生是悲惨的,也是多灾多难的,但他为什么还能成功呢?为什么正常人做不到的事,他却能做到呢?这引起了我的深思。我认为,贝多芬之所以成功,是因为它有着超与凡人的毅力和奋斗精神。面对困难,他丝毫无惧。这就是他成功的秘诀。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遇到困难时,经常想到的就是请求他人的帮助,而不是直面困难,下定决心一定要解决。而贝多芬,因为脾气古怪,没有人愿意与他做朋友,所以,他面对困难,只能单枪匹马,奋力应战。虽然很孤独,却学会了别人学不到的东西:只要给自己无限的勇气,再可怕的敌人也可以打败。
最后,我希望全世界人都能够记住贝多芬,并像贝多芬那样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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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传》由法国著名作家罗曼·罗兰的《贝多芬传》、《米开朗基罗传》和《托尔斯泰传》组成,它们均创作于二十世纪初期,无论在当时是在后世都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在这三部传记中,罗曼·罗兰没有拘泥于对传主的生平做琐屑的考述,也没有一般性地追溯他们的创作历程,而是紧紧把握住这三位拥有各自领域的艺术家的共同之处,着力刻画了他们为追求真善美而长期忍受苦难的心路历程。罗曼·罗兰称他们为“英雄”,以感人肺腑的笔墨,写出了他们与命运抗争的崇高勇气和担荷全人类苦难的伟大情怀,可以说是为我们谱写了另一阕“英雄交响曲”。
早在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名人传》就由我国著名翻译家傅雷先生译成中文,一流的传主、一流的作者加上一流的译者,使这部作品很快即成为经典名著,时至今日仍深受广大读者的喜爱。二十世纪的前半期是人类历史上风云激荡也苦难深重的时期,罗曼·罗兰创作《名人传》,傅雷先生翻译《名人传》,都是有感而为,是要从这些伟人的生涯中汲取生存的力量和战斗的勇气。傅雷先生说,“在阴霾遮蔽了整个天空的时候”,他从《名人传》中得到的启示是:“惟有真实的苦难,才能驱除浪漫底克的幻想的苦难;惟有克服苦难的壮烈的悲剧,才能帮助我们担受残酷的命运;惟有抱着‘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精神,才能挽救一个萎靡而自私的民族……”
那么,对于今天的读者来说,《名人传》又能给予我们什么呢?在一个物质生活极度丰富而精神生活相对贫弱的时代,在一个人们躲避崇高、告别崇高而自甘平庸的社会里,《名人传》给予我们的也许更多是尴尬,因为这些巨人的生涯就像一面明镜,使我们的卑劣与渺小纤毫毕现。我们宁愿去赞美他们的作品而不愿去感受他们人格的伟大。在《米开朗琪罗传》的结尾,罗曼·罗兰说,伟大的心魂有如崇山峻岭,“我不说普通的人类都能在高峰上生存。但一年一度他们应上去顶礼。在那里,他们可以变换一下肺中的呼吸,与脉管中的血流。在那里,他们将感到更迫近永恒。以后,他们再回到人生的广原,心中充满了日常战斗的勇气”。对于我们的时代,这实在是金石之言。
《名人传》非常好地印证了一句中国人的古训:古今之成大事业者,非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韧不拔之志。贝多芬的“在伤心隐忍中找栖身”,米开朗琪罗的“愈受苦愈使我喜欢”,托尔斯泰的“我哭泣,我痛苦,我只是欲求真理”,无不表明伟大的人生就是一场无休无止的战斗。我们的时代千变万化,充满机遇,我们渴望成功,但我们却不想奋斗。我们要的是一夜成名。浮躁和急功近利或许会使我们取得昙花一现的成就,但绝不能让我们跻身人类中的不朽者之列。因此,读读《名人传》也许会让我们清醒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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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向善,爱自由高于一切。就是为了御座,也绝不背叛真理。”——贝多芬
“愈使我痛苦的就愈让我喜欢。”——米开朗琪罗
“我哭泣,我痛苦,我只是欲求真理”——托尔斯泰
《名人传》描述了处于不同时代、不同民族的三位伟大艺术家的精神力量和心灵之美,他们是19世纪德国伟大音乐家贝多芬、文艺复兴时代意大利著名雕塑家米开朗琪罗、俄国文坛巨子托尔斯泰,写出了他们与命运抗争的崇高勇气和担荷全人类苦难的伟大情怀,让我们用心去贴近英雄的伟大人格,感受他们为追求真善美,真理和正义而长期忍受苦难的心路历程,令我们启示更多,获得更多。

《名人传》非常好地印证了一句中国人的古训:古今之成大事业者,非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韧不拔之志。罗曼.罗兰紧紧把握住这三位拥有各自领域的艺术家的共同之处展开恢复20世纪文学崇高德人道主义传统,恢复其丰富多彩的人物性格。贝多芬从刹那光辉享受的名誉鼎盛到人生谷底的贫苦交加,从童年时悲惨到老年时对欢乐的追求的曲折人生,正如罗曼.罗兰形容的“他整个一生都像是一个雷雨天”。从中,我体会到了贝多芬一直都在与命运抗争,与思想斗争,尽管他给人一种傲慢的感觉,然而他内心的一份脆弱,一份坚强,是不了解他的人无法挖掘的。对于创作完美歌曲的热情,对于寻觅欢乐的执著,对于完美的邂逅,促使他的生命成为了“大自然的一股力;一股原始的力与大自然其余成分之间的那种交战,产生了荷马史诗般的壮观景象”,他以自己的苦难在铸就欢乐,“用苦痛换来欢乐”就足以浓缩了他的人生。米开朗琪罗又何尝不是呢?“他有力量,他有幸生来就是为了奋斗,为了征服的,而且他也征服了——他不要胜利。那不是他所企望的。”他是精神贵族,是天才,然而他被天才所困扰,连他的精神与心灵也无能为力。这种疯狂的激发存在于一个过于柔弱的躯体和心灵中无法控制它的可怕的生命。从中我看出,他的一生是神圣痛苦的,但是他相信只要自己的灵魂能够坚忍果敢,不因悲苦而一味沉沦,那么就一定会冲破精神上的束缚,他在斗争和舍弃中,献出了毕生的精力创造表现真善美的不朽杰作。而托尔斯泰,这位大地上火光闪亮的俄罗斯的伟大灵魂,在十九世纪末那阴霾浓重的日暮黄昏时抚慰人的星辰,他用他强而有力的笔杆写出一部部能让我们一步一步地紧跟着托尔斯泰那冒险生涯的矛盾经历的作品。这些作品的描写除了当时社会的阴暗,对神的信仰是他坚持不懈地用笔尖向人间播撒爱的种子。我深深地体会到,他为真理和正义坚持信念,为真理和正义谱写人生。
是的,贝多芬,米开朗琪罗和托尔斯泰都是世界的征服者。我们享受着他们的天才创作出来的作品,同享受我们先辈的伟绩一样,不再去想听他们流出的鲜血,这无疑是使我们尴尬的事情,因为这些巨人的生涯就像一面明镜,使我们的卑劣与渺小纤毫毕现。我们宁愿去赞美他们的作品而不愿去感受他们人格的伟大。不是的,伟大的心魂有如崇山峻岭,我们将在那里获得更大的启示。《名人传》就犹如向我们谱写了一首“英雄交响曲”。我们从中得到的启发是:每个人的身上都会降临苦难与灾害,我们与其怨天尤人,不如努力奋斗,与其羡慕伟人,不如学习伟人人格的伟大,让自己的人生充满意义,与其靠浮躁和急功近利所取得昙花一现的成就,不如坚持自己的信念、真理和正义,让自己跻身人类中的不朽者之列。
只要我们体会到《名人传》给我们心灵崇高的升华,使英雄的鲜血呈现在我们面前,英雄的红旗在我们的头顶上飘扬,我们就慢慢地感受到,在这个人们躲避崇高、告别崇高而自甘平庸的社会里,我们的灵魂也被所升华为一种崇高。

周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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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我们的生命中有着许多的第一次,这一次却令我感受颇深。
故事发生在一个寒冬,窗外的寒风发出了呼呼的咆哮声。屋内的我,却热情高涨,好像并没有感到这严寒的刺骨,因为我刚好得到了一盒“果冻粉”,并十分高兴,心想:这回就可以自己做出各种符合我心意的果冻了!终于可以露一手了,哈哈!于是,我看了看说明,使用了其中的一小半,然后“神圣”地把我的第一杯果冻放进了冰箱,开始了漫长的等待……
两个小时过去了,打开冰箱——果冻没有凝固……
四个小时过去了,打开冰箱——果冻也没有凝固……
十个小时过去了,打开冰箱——果冻还没有凝固……
这一天的夜晚,似乎比以往的还要宁静,还要漫长……
盼到了第二天的早晨,我把父母从睡梦中唤醒,他们迈着睡意朦胧的步伐被我拉到了冰箱旁边,我激动的打开了冰箱的门。我的心怦怦直跳,这时我闭上了眼睛,啊,我仿佛看见了那晶莹剔透的、那入口即化的、那透着果香的果冻;我感到了它的清凉、感到了它的美味。
可是一句俗话说得好:“希望越大,失望越大。”这句话虽然让人感觉有些消极,但是这句话来形容我此刻的状态是再好不过的了。我捧着那杯上面是水,下面是沉淀的果冻块儿的“果冻”,心中的好心情如同炊烟一般,飘散在了刺骨的寒风中;而当时心中燃烧的热火也不知是被寒风吹灭了,还是被落雪熄灭了——总之灭了,永远地破灭了……
就在这时,我沮丧得恨不得一下子把杯子打碎,而睡意朦胧的父母却在此时忽然“振作”了起来,并对我进行了心理教育,给予我了一些安慰。是呀,我为何放弃呢?我不是还有剩下的一大部分么?于是,我决定放手一搏——将剩下的“果冻粉”全部投入到我的第二次“作战”之中。
我平静了一下激动的心情,并找出了第一次的问题所在。终于在我的不懈努力下,我研究出了一个可以把果冻做好的比例:“果冻粉∶果汁(半冷不热)∶热水∶凉水=2∶1:3∶2”我的美味果冻就此成功了。
这是我第一次做果冻,虽然起初是失败了,但它使我尝试了如何从失败中重新鼓起勇气,找出原因,获得成功的这种愉悦,这一次真好。

2.

窗外的鸟叫声惊醒了我的一夜好梦,本想趁周日好好补个觉。哎,又泡汤了!自初三以来,生物钟早已被打乱,这样痛苦的日子何时才是尽头?快乐从何而来呢?
我揉着惺忪的睡眼,伸着懒腰,走向阳光明媚的露台。晨光中鹤发童颜的外公正在侍弄兰花草。几只鸟笼挂在桂花树杈上,鸟儿正欢唱着呢!看着在花丛中摇头晃脑的外公,正笑眯眯地看着鸟笼,赏着兰花草,一副怡然自得、陶醉其中的模样,我不由被感染了,“外公,您早!”看见我,外公忙着摘下耳机,惊讶地说:“不是我吵醒你的吧?”
“没有,听啥呀?这么快乐。”我很好奇,便戴上了外公摘下的耳机,耳边立刻传来了那首熟悉的老歌“你快乐吗?我很快乐……快乐就是这么容易的东西……”我不禁眉头一皱,唉!快乐?我哪来的快乐!
外公却笑眯眯地说:“现在的年轻人呐,真不懂享受快乐。”停了一下又说;“你昨天不是说要去看个同学吗?”
对,我猛一拍脑门说:“瞧我这记性!昨儿跟同学约好今天一起去看生病的王寒,他也太不幸了,快中考了突然生病了,想必他比我更痛苦啊!”
我于是拎着果篮,穿过小巷来到中山路。中山路平坦开阔,往来车辆、行人川流不息,路面却十分干净。
“来,一人一半。”
“不用,你多吃点吧。”
“来嘛,别客气。”
路边的石阶上坐着两位刚干完活的女清洁工,她们正在谦让一块煎饼。朝阳中,两张饱经沧桑的脸上满是知足的笑容。看她们吃得那么香,那么开心,旁人也不由心生羡慕。或许这就是她们最纯朴的快乐感受吧!
“穿过体育公园走要近一些。”我边想着边走进体育公园。啊,想不到清晨的体育公园竟如此热闹:几只风筝在天空自由地飞翔,一群小朋友在地上快乐地牵着线跑着、跳着、叫着;篮球场上,小伙子们正大显身手,挥洒汗水。“进了!进了!”传来了阵阵热闹的欢呼声;不远处,录音机播放着悠扬的乐曲,男女老少和着节拍在跳健身舞……大家的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欢声笑语,此时汇成了欢快的海洋。久违的快乐感受深深感染着我,我依依不舍地走出了体育公园。
其实,我的身边也不乏快乐因子:外公几年前把公司交给父母,自己在家侍弄花草,虽说是安享晚年,但依然为我忧心劳神;父母在外打拼事业,却也没少关心我;随着中考临近,老师对我总嘘寒问暖,同学友谊也日见深厚……
“小兄弟,行行好吧。”正想得出神,一个苍老的声音这时听起来特别刺耳。扭头一看,原来一个衣衫褴褛、瘦骨嶙峋的老乞丐正眼巴巴地看着我,没有多想,我掏出身上所有的零钱放进眼前的破碗里。
“谢谢!谢谢!”干瘦的脸颊顿时绽放出感激的笑容。
不知怎的,我生平第一次觉得身心那么轻松自在。
按响王寒家的门铃,迎接我的是同学们的欢笑和王寒苍白脸上温暖的微笑。
一个上午,我见到那么多快乐的人、快乐的事和快乐的画面。我感觉生活是那么的美好,因为我不仅发现了快乐,还传递了快乐,分享了快乐。
“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我想:如果没有花开花谢,潮起潮落,生活就不会丰富多彩。要拥抱快乐,我们就要在生活的历练中,发现快乐,创造快乐。当快乐成为生活的主旋律,人生就会充满阳光,世界就会更精彩。
“你快乐吗?我很快乐,只要大家和我们一起唱,快乐就是这么容易的东西

3.
今天天空格外的晴朗。我们驱车来到了位于北京市门头沟区西部清水镇江水河村的“北京之巅”——灵山。
我们的车队就好似一条长蛇,在大山中穿行。刚一进山我们就闻到了自然的气息,这气息来自于植被、来自于河水、来自于沃土,我们把它们的结合称之为——“山味儿”。那里空气是那么的清鲜、天空是那么的明朗,山路是那么的崎岖,对讲机在这次旅程中显得格外繁忙,大约4个小时的车程,感觉并不漫长。
“到了到了!”我们的对讲机里传出了激动的声音,我急忙冲下了车,连饭都顾不上吃就恨不得与灵山拥抱——哦,快乐与兴奋让我忘记了饥饿!据爸爸说:“事实上,门头沟的灵山风景区才是正统灵山——‘东灵山’,而‘西灵山’则是被户外旅游爱好者们泛指的小五台山,而所谓的‘北灵山’则是当地人对灵山风景区主峰北侧一座海拔较低些的副峰的地方称谓。”
来到山脚下,我望了望山头,又看了看亲人,决定向山顶进发。我们手持约长1米由“六郎木”制成的登山拐杖一步一步的向高处前进着,半山腰上我累得气喘吁吁,在准备放弃时,突然想起了我们伟大领袖毛泽东主席的一首诗——《七律?长征》:
红军不怕远征难,万水千山只等闲。
五岭逶迤腾细浪,乌蒙磅礴走泥丸。
金沙水拍云崖暖,大渡桥横铁索寒。
更喜岷山千里雪,三军过后尽开颜。
正是他老人家的这首诗一直激励、鼓舞着我向顶峰攀爬,我想:比起红军当年爬雪山、过草地我们这点困难又算得了什么呢,更何况在沿途中还能欣赏到美丽的风景。山里的天气真是孙猴子的脸——说变就变。刚才还是晴空万里,现在又是乌云密布,不一会儿,一片乌云给我们带来了蒙蒙细雨,风夹杂着雨一起给我们助威,清凉让我们动力百增,伴随着我们爬到了顶峰。云雾在我们脚下掠过,使我们仿佛来到了仙境,云雾里高山草甸上的野花草显得特别鲜艳,黄花坡的黄花、明黄的金莲花、野罂粟、细长“狗尾草”、蓝紫色翠雀和粉红的野玫瑰漫山遍野格外茂盛。随着海拔的变化,野花草的种类也在跟着变化,这一奇迹既叫人惊叹,又叫人舒服;既愿久立四望,又想坐下来低吟一首奇丽的小诗,就连骏马与大牛都有时静立不动,好像回味着草原的无限风光——给人以美的享受。
啊,灵山——我梦中的香格里拉,虽然我还不太了解你;虽然我还意犹未尽,但是,我还要依依不舍的与你道别。再见了,灵山!再见了,亲爱的土地!我一直在期待着与你再次的邂逅。

读绿山墙的安妮有感

  当阅读了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的收获肯定不少,需要写一篇读后感好好地作记录了。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以下是我收集整理的读绿山墙的安妮有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读绿山墙的安妮有感1

  寒假里,我读了《绿山墙的安妮》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人要做一个善良的人,就会永远幸福。

  这本书讲述了住在绿山墙的马修和马瑞拉兄妹决定领养一个十一岁的男孩帮忙做农活。但是马修领来了一个爱幻想、爱说话、善良乐观的红发女孩安妮·雪莉,安妮与戴安娜成了好朋友。安妮在生活中闹出了许多笑话,她长大考上了大学,这时马修去世了,安妮为了照顾马瑞拉放弃了学业,成了一名教师。

  安妮乐观、开朗、热爱生活、积极向上,对他人善良,安妮虽然失去了父母,但她还是坚强挺了过来;为了朋友戴安娜去去跟约瑟苏姑婆解释“跳床风波”;她刻苦用功,努力学习,以全岛第一名考进女王学院,又获得了艾弗里奖学金;她总能发现别人觉得平常事物的美丽,为每一处景色取一个好听的名字······

  看安妮总是很乐观、坚强,可我呢?一遇到难题,总是不愿意自己去思考,总是要求助他人。一遇到挫折就退缩,不能勇敢,坚强地面对挫折挑战困难,遇到困难就怕的要命。看了这本书,我一定要改掉这个缺点,让自己变得坚强、乐观。我还要变得善良,安妮就是一个善良的人,因为她善良,所以她变成了永远幸福的人。

  让我们学习安妮,热爱生活,善良地对待他人,勇敢坚强地面对生活中的困难,挑战生活,为梦想去拼搏!让我们变得“光芒四射”!

读绿山墙的安妮有感2

  淘气女孩,孤苦伶仃,无依无靠,被人收养。

  天马行空,滔滔不绝,唠唠叨叨,令人生伶。

  阴差阳错,前世之缘,两相互助,生离死别。

  安妮?雪莉是一个想象力丰富的女孩,可上天偏偏对她十分不公,她是一个孤儿。先后在几户人家干活,打工,领小孩……最后又去了孤儿院。由于一个路人的口误,她阴差阳错的去了绿山墙农舍。一路上,来接她的马修听着她的讲话,看她的想象力天马星空,虽然本想要一个男孩,但还是坚决的要把她留下来。在绿山墙农舍,安妮认识了“灵魂的知音”——黛安娜,认识了善良好心的林德太太,不太理解安妮的巴里太太……

  读了这本书,我为安妮那丰富的想象力震撼。安妮竟把一个波光粼粼的小湖叫做“闪光的小湖”;把无辜的森林叫做“闹鬼的森林”;把一条小路叫做“情人的小径”……

  安妮口齿伶俐,在冒犯林德太太后道了一个谦,说的林德太太心花怒放,不再追究。又区区几句话夺得老巴里太太的欢心。

  安妮是个聪明的孩子,她每每考试都很优秀。连最难的几何学,也能力争上游。

  安妮对生活的热爱又强烈又不可思议。一棵樱桃树被叫做“白雪皇后”遇到美景,她会呆呆的看着,并对它无限回味。似乎没有生活的美,就不能活下去了。当有音乐会、野餐时,她就可能兴奋到世界末日。

  有一次,安妮把玛丽拉的紫色胸针拿去了,可用过后又找不到了。竟为了去野餐说紫色胸针掉进了“闪光的小湖”。后被发现后搞得玛丽拉哭笑不得。我读到这,竟为安妮的幼稚搞的哈哈大笑。

  安妮在继续,我的阅读也在继续……

读绿山墙的安妮有感3

  书中住在绿山墙农舍的兄妹马修和玛莉拉想领养一个男孩帮忙干农活,却阴差阳错,孤儿院送来了一个喜爱幻想、喋喋不休的红发女孩——安妮。安妮初来绿山墙时,接二连三地惹祸,可她没有为此气馁,而是在朋友和老师的关爱下不断地改正错误,最后安妮凭借自己勤奋学习,考取了大学,但是她为了照顾年迈的玛莉拉,又放弃了自己的学业,留在了家乡教书。

  安妮长得并不漂亮——红头发,还有一脸的雀斑,但她有着一颗纯洁善良的心,她喜爱幻想,在她的幻想中,樱花是她的白雪皇后;苹果是她的红衣姑娘;如果玫瑰花会说话,一定会给大家讲许多有趣的故事;影子和回声是两位知心朋友,你可以向她们诉说心事……安妮生性乐观,尽管她总是喜爱幻想、喋喋不休,但她的天真让我哈哈大笑——把止痛药当成香草浆加进蛋糕里;把红酒当成“草莓汁”灌醉好朋友;因为“胡萝卜”这个外号和班上最帅的男孩吵架……安妮的天真让马修和玛利亚兄妹对她发自肺腑的喜爱,连班上最淘气的的男孩也喜欢上了她。这都是因为她那种不怕困难,积极向上的精神。想想我自己,我总是看见数学作业本上麻烦的思考题,就想着退缩。看了这本书后,我觉得我们应该向安妮学习,不怕困难,积极向上,战胜学习和生活上的“拦路虎”,让自己的梦想早日成真。

  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让我们像安妮那样,不怕困难,积极向上,用乐观的心态微笑着迎接每一次挑战,向着自己的梦想前进吧!

读绿山墙的安妮有感4

  暑假里我和爸爸妈妈一起看了《绿山墙的安妮》这本书。看完后,我的内心被感动了,久久无法平静。我觉得这是一部描写儿童生活的 ,讲述了小孤女安妮,在家人、朋友和老师的关爱中不断改正错误、战胜困难、积极进取的感人故事。马克·吐温曾经高度评价这部 :“安妮是继不朽的艾丽丝之后最令人感动和喜爱的形象”。作者的文字清新流畅、生动幽默,故事情节一波三折、引人入胜。

  我最喜欢书本中的安妮。她虽然爱惹些小麻烦,却是一个喜欢幻想、热爱生活、坚强勇敢的孩子。她曾经洗碗的时候,忘记用热水消毒抹布;破口大骂琳达夫人;把葡萄酒当作草莓汁,结果好朋友喝醉了;差点和黛安娜一起把约瑟姑婆吓死;用石头砸巴特等等但她却可以把孤儿院里坐在她旁边那位长得很却愁眉苦脸的女生想她原本就是一位德高望重的伯爵生的女儿,可是在她很小的时候,就被她们家坏心眼的保姆偷了出去,保姆直到死的时候才把秘密说出来;可以把河堤上一排的樱花树想象成是美丽的新娘子,披着白色轻盈的轻纱,穿着白色礼服的新娘子。白色的樱花就是她裙边的蕾丝;可以把白色的林子想象成‘白色隧道’;可以把巴利家的池塘叫作‘闪亮的宝石’;还可以把苹果蓝这种花叫作‘波尼’。

  这本书给我的启示很大,让我懂得了:无论是学习,面对自己,面对长辈,面对生活,面对困难都要做到聪明勤快、诚实机智、敢于挑战、有上进心、有教养、懂礼貌,充满快乐、容易满足、温柔善良、天真无邪、活泼开朗,听话懂事、孝顺尊敬、知恩图报,乐观向上、积极进取、敢于承担责任,沉着冷静、临危不惧、永不放弃、奋力克服。

读绿山墙的安妮有感5

  上学期,语文书上的‘课外书屋’给我们介绍了一本叫《绿山墙的安妮》的书,很有趣、很感人。于是,我经不住诱惑到书店买来看看。

  这本书主要讲述:安妮出世不久就父母双亡,成了孤儿。好心的邻居把她养到6岁。她开始到一户人家看孩子,后来又被送到孤儿院。11岁的时候,住在绿山墙岛上的马修和玛莉拉收养了她。安妮天性活泼乐观,她因为天真和爱幻想闹了不少笑话。又因为善良和直率赢得了友谊和真诚的'爱。她凭着自己的努力考取了大学,但为了照顾生病的玛莉拉,她又放弃了学业,留在家乡当了小学教师。

  我轻轻合上这本书,内心涌动着一份感动、一份钦佩、一份同情。虽然与书中的人物告别了,但书中所叙述的事情,所描述的情景,所表达的感情,却已在我心中生了根,使我深受感动。安妮虽然在出世后不久就父母双亡了,成了孤儿,但她却非常乐观、坚强,克服了种种困难。

  在生活中,我认为我们应该多向安妮学习,不要生在福中不知福。我们每天都能得到父母的宠爱、关心,但有时却不懂得珍惜,甚至还与父母顶嘴,而安妮呢,现在连话都没有机会跟他们说了。

  安妮的父母虽然双亡了,但她也还是很坚强,我们也要一样,在生活中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要坚持下去,认真克服。

  《绿山墙的安妮》是本不错的书,有时间可以买来看一看,比较安妮与你,或许会有许多启发呢!

读绿山墙的安妮有感6

  《绿山墙的安妮》讲述的是绿山墙的兄妹俩决定领养一个男孩,帮田里和农舍干活。不料,阴差阳错,孤儿院送来了一个爱幻想、喋喋不休的红发女孩——安妮。

  性格严肃冷淡的妹妹玛丽拉原本打算把安妮送回孤儿院,但经过一天的短暂相处后,她发现这个红发女孩性格开朗乐观、讨人喜欢,于是决定收留她。而极端内向的马修,内心是个坚持自我的人,他一见到安妮就深深地被安妮吸引住了。

  安妮爱生活、热爱大自然。她对大自然的一花一草,一树一木,都充满了爱心。 她对亲人,朋友,同学,师长,都怀揣着一颗善良,纯洁的心。她对知识和学习都有一股狂热的劲头,那种积极向上,拼搏奋斗的精神令我十分感动,她改变了性格严肃冷淡的玛丽拉,改变了极端内向的马修,牵动着他们两个人的爱心。

  安妮聪明、勤奋,凭着自己的努力考取了大学。不料,不久,马修去世了,没有人照顾玛丽拉。于是,她为了照顾玛丽拉,又放弃了学业。这又让我看到了一个坚强、拥有感恩之心的安妮。

  这本书 让我看到了一个立体的安妮,她乐观、积极、好胜……有好有坏,似乎我身边真的有这个人。

  让我们向安妮,学习她乐观向上,用积极的心态微笑着迎接生活中的每一次挑战,越过一个又一个障碍,突破一个又一个难关,朝着我们美好的梦想奋进吧!

读绿山墙的安妮有感7

  安妮在作者露西?莫德?蒙哥马利的笔下显得淋淋尽致,安妮的一言一行都深深地印在我们的脑海中,我们要学习她的聪明、自信、善良、乐观。安妮经常向那些从来不想象和现实不同的事情的人惊呼;“你错过了多少东西?”是的,我们该自问;我们错过了多少比金钱、豪宅、地位、名声更宝贵的东西?

读绿山墙的安妮有感8

  美丽,不只在于时间的洗刷从洪荒而至。真美,往往是淡淡的,往往在思想的跃动甚至风叶的交响中被铭记。或许,不曾在历史的长河中沉坷,甚至不曾在岁月的波涛中起伏,但它们总以轻盈美好的姿态起舞。就如花语迷香,瞬间,却缔造了永恒。 ——题记

  又一次,翻阅了加拿大作家蒙哥玛丽的《绿山墙的安妮》,也是找到了曾经芬芳的美丽。或说是美,但又觉得不知何以说起,一种朦朦胧胧仿若雾里看花的怅然,却温馨得想哭。安妮是一个很有个性的女孩,她乐观、好强、热情,虽然她是一个孤女,但她不活在过去,总喜欢把生动而又鲜嫩的幻想寄于如今和未来。

  安妮的美不在于外貌的浮华,而是深入骨髓的精神力量。也许曾经失落,有过彷徨无助的时候,但她跟着自己的方向感,这是一种憧憬。美丽的幻想,绘无形于有形的长卷,旋转、升腾,穿越、迷雾......“亲友”的抛弃,朋友的离去,长辈的误解......一个又一个悲痛都足以让人坠于万劫不复的低谷,但她用自己的诚实、无私、包容与天真挣脱了心灵的束缚。

  安妮的到来,真的改变了许多。就如书中的老巴里小姐,她原本是一个自私自利的人,除了和自己有关的事情,她一概不管不问,也不去关心别人。但是安妮的出现改变了这一切,安妮让她在人生的晚年感受到了快乐,她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使得这位懵懵懂懂却一意孤行,错了大半辈子的孤独老人有了一个能让她敞开心扉的朋友,感受到淡淡的幸福。安妮走了,望着她离去的背影,老巴里觉得若有所失,一种追悔莫及爬上了这位迟暮老人的心头,“要是我当初领养了安妮这孩子该有多好,每天都会有幸福……”直至安妮消失在了视线之中,方才收回这莫名的愁绪,转过头,看着这空空荡荡的大房子,一阵良久的叹息后,布满皱纹的脸颊却露出了一丝难得的微笑......

  安妮.雪莉是本书的主人公,她的美丽感动了一代又一代的人,成了不朽的的传奇。但随着纸页的翻起与落下,我的阅读重心悄然地变了,当老巴里问安妮以后想到城市吗?一夜的考虑后,她答道:“我不喜欢城市生活,夜里十一点吃冰激凌,偶尔干一次还行,我还是愿意这个时间躺在绿山墙农舍做梦。”听到这番话便是一愣,许久,只听得自己的一声长叹,不觉泪眼婆娑!是啊,城市生活固然美丽,但这种美,美得惊心动魄,美得不带人间真情烟火,美得只让人觉到一种遥不可及......我不由得叩心自问,就算曾经为之拼过追过,可我又能抓到吗?或许事实不是那么好,但却不忘最初的梦想。我也是知道,世上有太多的事不能准时到站,有太多的美丽被生活给扭曲,我们焦急地向前却无所目的,最终,在岁月的年轮中,只得尘封。

  该如何,该回首。

  我也终是明白,安妮爱的不只再是矮小破旧空洞偏僻的绿山墙农舍,更是那相濡以沫不离不弃的美丽。与“亲友”、长辈、朋友、同学在一起的时光,温馨得难忘,幸福得难忘。其实真的不需要走得多远,它就在你身边。

  淡淡的美,短短四字,却是许多人一生的追求!

读绿山墙的安妮有感9

  书是知识的海洋,是精神的食粮,也是一把打开智慧之门的金钥匙。今天,我就在知识的海洋中畅游了一番,我认真地读完了一本能够征服全世界少女心灵的 ——《绿山墙的安妮》。这本书的内容让我到现在还记忆犹新。

  这本书讲了一对上了年纪,并且住在绿山墙的独生兄妹,马修和玛丽拉,他们本想从孤儿院里领养一个小男孩,可是却阴差阳错地来了一个一头红发,满脸雀斑而且骨瘦如柴的小女孩——安妮。一度内向的马修,却一眼便喜欢上了这个喋喋不休的小女孩。面对新的家人,新的人生,新的朋友,这个想象力极其丰富的安妮给绿山墙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没有多久,安妮便认识了戴安娜,两人发誓要永远成为朋友。安妮独特的性格使她频频闯祸。有一次把葡萄酒当成了草莓酒给戴安娜喝,以致后来戴安娜喝醉了,使得安妮被戴安娜的母亲责备并且不让她们在一起玩耍。安妮也是一个聪明勤奋的小孩,她凭着自己的努力考上了女王学校,还拿取了“艾弗里奖学金”。可是为了照顾玛丽拉,她只能放弃了自己热爱的大学,反而留在当地当一个老师。

  安妮不仅是个勤奋的孩子,还有很多其他的美好品质值得我们学习。她有着金子般的善良的心灵,她可以在不快乐的事情中寻找快乐,还可以把令她痛苦的事转眼变成愉快的事。她遇到困难从不气馁,反而努力地去寻找解决办法。这种不放弃的性格是我们很多人都缺少的。她也是个心胸开阔,热爱生活的人,她对学习的热情,还有那种拼搏的精神更是令人感动。

  读完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做人要自尊自强,刻苦勤奋,这样才能赢得别人的尊重,才能得到更多的朋友。而且我们还应该像安妮那种拥有自信,这样,我们就能成为自己的主人,为自己的未来负责。

读绿山墙的安妮有感10

  长着红头发、满脸雀斑、爱幻想的女孩是谁?她当然就是加拿大赫赫有名的经典形象―安妮。雪莉喽!

  车站边,坐着一个小女孩,一身可笑的绒布衣裳、一双热切的大眼睛寻找着来接她的人。当她乘上马车飞速前进,到达绿山墙农舍,我才知道她叫安妮,在去斯潘塞家的路上,我才知道她是个可怜的孤儿,父母因热病而死。

  六月的早晨,阳光明媚。昨日的悲伤,安妮已遗忘。虽然她不能留在绿山墙,但她可以想象。那双大眼睛里,早已凝视着窗外变幻无穷的天空。她的心也飞到了九霄云外。,这真是个让人留恋的好地方。当她终于知道自己可以留在绿山墙农舍时是多么满足;当她和同班同学吉尔伯特。布莱恩结下冤仇时是多么愤愤不平;当她和戴安娜。巴里成为知心朋友时是多么快乐。她对待爱,对待恨,都是如此投入,读到安妮每一次闯祸,每一次哭与笑,我逐渐与她融为一体。我跟着她哭,跟着她笑,跟着她为自己寻找烦恼。然而,这里边也有我的朋友,她们分别是:戴安娜、鲁比、简和乔西。,他们同我以及安妮一起成长。

  安妮那双迷人的眼睛让我看到了世界的美好,乏味的生活也充满了诗情画意,枯燥的钢琴也变得生动有趣起来。安妮像一座灯塔点亮我的心灵;安妮让我知道单调、日复一日的生活不再是我的“对手”,我可以让自己的世界变得格外精彩!

读绿山墙的安妮有感11

  《绿山墙的安妮》是加拿大作家露西□蒙哥玛利的一本 。书里面塑造了一个个性与众不同的小女孩——安妮,坚强地面对生活的故事。

  安妮是个孤儿,被马修﹒卡思伯特和玛丽拉﹒卡思伯特兄妹俩收养,从此就住在了绿山墙的房子里。因为安妮想像力丰富、性格古怪而闹出了不少笑话和乱子。最后,马修去世了,安妮为了照顾玛丽拉而放弃了大学学业,回家乡找了一个教师的职业,撑起了这个家。这本 也介绍了玛丽拉怎样教育安妮的。

  最让我感动的是安妮的不服输和坚强的 精神。安妮在班上被同学起了外号,她下定决心要从学习上把这个同学比下去。安妮决定了一件事,她一定要做到。有一次,我的一个男同学给我起了一个很难听的外号,让我在许多同学面前出了丑。从此以后,许多男生,甚至有的女生也叫我的外号,这让我很生气。虽然我也给那个男同学起了一个很难听的外号,但是我还是很恨他。是他让许多同学知道了我的这一个很难听的外号。以后我处处跟他作对,不管在什么方面。每一次,只要我赢了他,我都会沾沾自喜,觉得自己比他好、比他强。在考试结束后,我问他的考试成绩是多少,当我得知他没我考得好时,我别提有多高兴啦!看见他的美术作品没我好时,我会很高兴。当我看见他被老师训斥时,我也会暗暗高兴。自从我看了这本书之后,我感到我的想法有些不当。我要像安妮那样端正 思想,和他比学习,同学之间应该团结友爱,互相帮助,而不是处处和他作对。

  安妮听到马修去世的消息后,放弃了学业,很坚强地撑起了这个家,回家乡当了一位小学教师,来照顾眼睛快要瞎了的玛丽拉。安妮就像山谷里的野百合一样挺拔、坚强,不怕困难,勇于面对生活。

  读了这本书,会让你学会许多的东西……

读绿山墙的安妮有感12

  绿山墙的安妮这本书讲述了自幼失去家人的主人公安妮阴差阳错的被接到一个叫马瑞拉的家庭,马瑞拉一开始其实并不喜欢安妮,想要个男孩,可马修劝阻马瑞拉留下安妮,一段时间后,马瑞拉看见安妮如此懂事,有趣,便将他留了下来。

  安妮热爱幻想,她热爱生活,有着极其丰富的想象力,这部 的故事情节引人入胜,感人肺腑。

  安妮长着一头红头发,后来自己又剪成了又短又绿的头发,很像男孩。身体又瘦又小,脸上长着满脸的雀斑,虽说有些丑,但他富有热心、珍惜友谊。

  安妮接去马瑞拉家庭后不久,与戴安娜相遇,他俩结成了至交的朋友,每天他俩形影不离,但其中也有许许多多的误会,使他们俩的情感方面受到了许许多多的挫折,虽说他们不可相见,但是内心还是彼此关心着对方,正所谓“牵的了人,却牵不走心”,正是如此。也如宋朝苏轼的诗“水调歌头”中写道“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是啊,人哪怕与你远隔他乡,久久不能相逢,但彼此的心还是互相牵挂,互相舍不得的……

  在我们成长的道路中,我们固执过,我们犯错过,但这一切也未尝试不一定是件好事。因为我们在这一番又一番的波折中,我们学会了怎样从挫折中爬起来,怎样坚强,怎样不屈。因为我们经历了这么多风雨,我们渐渐成熟了……这也是这本书告诉我们的道理:不经历风雨,怎么能见彩虹。在我们的生活中,我们应该学会生活,学会怎样克服困难。

读绿山墙的安妮有感13

  最近一段时间,我阅读了《绿山墙的安妮》这本书。安妮那灿烂的笑容以及绿山墙农舍散发出的田园之美,使我难以忘怀。

  故事的主人公安妮自幼失去父母,十一岁时被绿山墙农舍的主人马修和玛丽拉领养。安妮个性鲜明,善于想象,自尊自强。不仅得到了领养人的喜爱,也得到了同学们的尊重和友谊。最后还凭自己的勤奋刻苦,考进了女王学校。

  我非常喜欢 的主人公安妮。书中的一段使我感动至深。里面写玛丽拉给安妮做的衣服没有任何修饰,单调得很。当时,班里的女同学穿的衣服上全都绣有宽松的袖子的衣服,除安妮外。可安妮却在努力的想象着自己的衣服是和她们一样的。她说:“可真在那些真有那种袖子的女同学之间进行想象,就非常困难了。”如果换做是我,我是不会非常努力地去想象,而是回家纠缠着妈妈,让她也给我做一件这样的衣服。

  看完这本书以后,我要学习安妮,把不好的事情用想象变得美好起来。

读绿山墙的安妮有感14

  暑假里,我读了《绿山墙的安妮》这本名著。

  作者精湛的文笔,是我痴迷这部作品的重要原因。一连串的场景描写,仿佛让人身临其境,一起跟安妮看绿山墙的美丽风景。主人公安妮的特点被活灵活现地展现了出来,好像一个可爱的青春少女跃出文字,这足以看出作者在现实生活中的观察细致,每一件发生的事都在我们的生活中存在。

  安妮,她就像一个普通的邻家女孩,她也对自己的外貌极度不自信,甚至十分绝望。但是她可以靠着丰富的想象力让她生活在一个美丽的世界,每一天都有新的期盼,她不怕盼望落空,因为对于她来说,从盼望之中就已经收到了一半的快乐。她就像一株生命力旺盛的梅花,无论怎么风吹雨打,无论是挫折还是困难,她依然会长出爱与梦想的花苞,在无数的打击中绽放出最美的花朵。

  在生活和学习中,我们往往没有安妮乐观的心态,遇到一点点困难,就急着嚷嚷着要放弃,天天自由散漫地过日子,过完一天是一天,对自己要求低。我们要像安妮一样,对自己要求严格,对学习充满信心和希望,多思考,每天给自己一个小目标,遇到困难勇于突破。

读绿山墙的安妮有感15

  《绿山墙的安妮》讲述了一个孤儿的故事。故事从爱德华王子岛上的一对兄妹,从孤儿院收养安妮·雪莉开始。到马修·卡斯巴达突然离开人间,为了玛利亚,为了友谊和知恩图报。安妮决定放弃奖学金,不去上大学。勇于牺牲美好的前程,和同学吉尔巴特和好才停笔。

  布莱特斯火车站的缩写,是本文中的短小的序幕。

  作文对人物的描写,是从形象到语言。更主要的是语言的烘托。

  在写马修时,作者只需要寥寥几笔。他长得其貌不扬,满脸胡须,一头灰发,而且头发一直披在肩上,身材则高大。这副摸样看起来有些丑陋。正因如此,即使在路上遇到熟悉的妇女也不打招呼。他总是心里不安,难以释怀。马修给人的印象是孤言寡语,忠厚善良,但也有点愚钝。

  但仔细阅读本文,本文在24章164页。通过黛安娜、玛利亚、马修对安妮说的话做个对比,就会知道马修是多么的细心、善解人意。

  戴安娜,高兴地搂着他又哭又笑的说:“安妮,我们都以为你淹死了,想不到你还活着。”玛利亚气急败坏的说:“你怎么还是那么天真,难道你一点好坏都不分。”可是马修呢,他走到安妮身边爱抚的拍着他的肩膀说 :“浪漫一点不是坏事,但凡事都要有个度,过分了就不好了,人要有点浪漫,可只要一点就足够了。”

  本文第一章,第一页。作者是怎么描写安妮的外貌呢?女孩的年龄在11岁左右,身穿着一套灰黄色棉布衣,衣服的样式很不时兴。她头戴一顶水兵帽,一头红发从帽檐下伸展出来,在脑后挽成两条小辫子,分别垂在两肩后。他长得不算漂亮。冻的发红的两颊上布满了雀斑,只要一双大而明亮的眼睛,洋溢着一股活泼可爱的神气。

  本文第四章,从11页到18页是用文字描叶安妮的内心篇章,她有着丰富的想象力和夸张的言辞,一切在她眼中都妙趣横生,她调皮、好动、天真、讨人喜欢。

  作者以多胜少,以静喧哗的巧妙手法,让马修和安妮从布莱特斯火车站到绿山墙俩人一路上的对话把安妮的脾气、秉性描写的淋漓尽致,同时把一路上的风景见缝插针的安排其中,真是妙不可言。

  作者对自然风景的描写,让我心旷神怡。第四章15页,尤其有一棵高大的苹果树,树形像美丽的圆拱,书上开满了如雪片似的苹果花,美丽无比、芳香四溢。远方的余晖映在花朵上,使这些花儿微微露出点粉色,向一位妩媚的时候少女突然间害了羞。

  第六章27页,窗外,高大的樱花树上白色的花朵争相斗艳,伸展的枝条将花朵送上窗沿。绿山墙两侧的苹果园和樱花树林花团锦簇,如云似雾。丁香花也含笑露蕊,散发的香气的弥漫在空气中。

  第27章191页,她不禁感慨万千:“冥冥之中,凡事皆有天意!但岁月轮回,美好的世界有何时不在呢?”他的一番话,把我的思维带向了遥远的未来。

《歌剧魅影》读后感

当认真看完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体会呢?需要回过头来写一写读后感了。那么读后感到底应该怎么写呢?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歌剧魅影》读后感范文(精选8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歌剧魅影》读后感1

《歌剧魅影》这部剧主要讲述了在歌剧院的地底深处,住着一名从小因面貌丑陋而被人愚弄,心中充满对世人的仇恨但却是满腹经纶,才华横溢的音乐家、作曲家、建筑师、甚至是魔术师,然而这过人的才智并没有使人们忘记他那丑陋的面容,多年来他隐藏在黑暗深处,躲避着世人鄙夷的目光,之后众人称之为“魅影”。魅影的人生正因女主角克莉丝汀的出现而有了一点的改变,在他心底,只有克莉丝汀能够诠释他的音乐,只有克莉丝汀能给予他音乐的灵感,他认定克莉丝汀就是他创作的剧本中的第一女主角,就犹如克莉丝汀是他在是人前的面具一般,他对她的爱到了一种偏执的程度,这种偏执狂般的爱充满了强烈的占有欲,容不得半点杂质。然而对于克莉丝汀来说,对于魅影,也许只是崇拜,正因魅影刚开始现身时,克莉丝汀被深深诱惑,让她分不清眼前的是天使还是幽灵,他从小伴她成长,教导她如何唱歌,是她心中的音乐天使,是她永远景仰、顺从的导师。之后英俊、富有并且和克莉丝汀以前青梅竹马的子爵爱上了克莉丝汀,克莉丝汀也爱上了子爵。魅影却感觉这是自己的爱人背叛了自己,无法理解唯一一个亲近的人也离他而去,他将那象征性的绑着黑丝带的红色玫瑰花捏得粉碎,就如同他那被撕碎的心一样,他愤怒了,之后他将克莉丝汀带到他的黑暗城堡,子爵不顾危险前去营救反被魅影俘获,并一次要挟克莉丝汀在自己跟子爵之间选取一个,克莉丝汀为了解救自己的爱人,用自己的吻来融化眼前魔鬼的冰冷和疯狂,而魅影,当他期盼一生的吻真正贴近他矿石孤独的脸时,带给他的却是更为痛苦和沉重的悲凉,他也最终明白了克莉丝汀不是真正的爱着他,他选取了放手,并放两人离开。

在《歌剧魅影》中,克莉丝汀无疑是女主角,她是美丽的化身。幼年丧父的她是孤独的,她天天期盼着父亲说的音乐天使会降临在她的身边。她是善良的,当魅影在阴暗处教她唱歌时,她坚信他就是自己的音乐天使;当魅影的面具被摘下是,她也是毫不怀疑地坚信着魅影是他的音乐天使。她是痴情的,当子爵相隔9年再次出此刻她眼前时,她期望子爵能认出她,当子爵叫出她多年未曾听到的小名时,她按捺不住心中的激动,两人更是擦出了感情的火花。但是,与其谈克莉丝汀,我更想谈谈围绕在克莉丝汀身旁的两个男主角——音乐天使魅影和子爵劳尔。

克莉丝汀心中的音乐天使魅影,小时候正因容貌的与众不一样,有过被人羞辱的惨痛回忆,他被光鲜的世界排斥了,没有尊宠、没有关爱、漂泊四方。在任何地方都成为别人猎奇的目标,甚至成为马戏团铁笼中的小丑。他虽然容貌丑陋,但这掩盖不住他那与生俱来的贵族气质,遮蔽不了他出众的才华,也无法抑止他对爱的追求。我坚信,是金子总会闪闪发光的。尽管魅影的面容是丑陋的,我还是挺喜爱这个主角的。从他出场时的音乐就能知道他是一个神秘的主角。他出此刻阴暗处,让我误以为他是一个反派的主角,但是看到他在地底下做的克莉丝汀塑像,便知道他是一个心灵手巧的人,在克莉丝汀晕过去之后,魅影对她的温柔更是无声地道出了他的心并不像外表那样丑陋。但是他的占有欲又是那么的强,以至于他认为克莉丝汀是他的,正因他向她倾注了全副的心思。因此当子爵劳尔在巴黎歌剧院的楼顶对她海誓山盟的时候,他彻底心碎了,他感到了被抛弃的恐惧与不安。或许他意识到无法改变现实,可又心存不甘。他采用偷梁换柱的手法,杀死皮昂吉,把自己扮演成唐璜,成为他为克里斯汀创作的歌剧中的主角,唱响最后的绝唱。在克莉丝汀给他最真挚的吻时,仅仅是那一瞬间,他觉得很幸福,这是他付出了那么多的回报,但是心中也存在震惊,这似乎并不是他想要的,最后他选取了放手。我们能够知道。当你真正爱一个人的时候,并不是要把她占为己有,而是期望她过得幸福快乐。

其实我觉得魅影并不是一个残忍的人,他也不缺同情心,更不稀罕别人同情他。他需要的,仅仅是他人的尊重,最重要的是他所爱的人对他的尊重。真的,我觉得万事都像牛顿第三定律一样,作用力与反作用力是一样的。当大家都不尊重他、都觉得他很可笑的时候,他才回逐渐地扭曲了自己的心灵。若是人们一开始就不好对他抱有歧视的态度,也就不会酿造成后面的杯具了。玫瑰虽终归会凋零,魅影对克莉丝汀的爱却一向存在。那绑着黑丝带的红玫瑰,有些邪恶,有些浪漫,使人被诱惑,又使人不敢接近,它不就是象征着魅影吗?他一向默默地守候在克莉丝汀身边,这种无私的爱,早就超越了青梅竹马,早就超越了简简单单的男女之间的感情。但是事实确是赤裸裸地摆在我们眼前。

饰演魅影的演员主要透过一个面部表情、一个眼神、甚至是语调的改变让我们知道他的心理活动。他能够演的很温柔,也能够很疯狂。这是他的一种潜质。作为戏剧部的我期望我的演技有一天也能做到这样。

而另一个男主角子爵劳尔,主要是透过动作跟言语演出自己的个性。编剧把他塑造成了一个善良正直、勇敢英俊的年轻人。因此在劳尔出场时音乐就比较开阔,让人觉得听起来没有压抑感。而之后劳尔认出克里斯汀后,与之演绎的歌曲中充满爱意,节奏温和快慢适中,表达了劳尔对克里斯汀的爱慕与爱护,并表现出在很多年后见到克里斯汀后,回忆两人完美过去的甜蜜。在背景音乐的舒缓叙述下,让听者也能感觉到他们的完美回忆。让我印象深刻的还有两个情节,一个是在克里斯汀被魅影带走后,在吉里夫人的带领下夏尼子爵进入黑暗的地下室背景交响乐慷慨但是却不高昂,开阔却不单调,表现出夏尼子爵一心想救出克里斯汀的坚定信念和对她的浓浓爱意。另一个情节是夏尼子爵在见到克里斯汀被魅影胁迫的那一刻,音乐响起,节奏轻缓浑厚,突出了夏尼子爵的勇敢和与克里斯汀感情的坚定。

子爵劳尔在外表看来比魅影多了一份柔弱。可当劳尔宁肯被吊死,也不愿放下克莉丝汀的时候,我就知道,他其实比魅影的意志更为坚定,他也比魅影更多了一分勇敢。他对爱的追求,能给人和脆弱的人带来巨大的勇气。爱的力量能促使我们忘记一切恐惧而去发奋争取。但是我总觉得子爵和克莉丝汀的感情有点青梅竹马式的感情,或者说是邻家的妹妹爱上王子的梦幻般童话的感觉。这种感情有点太过于理想化或者太老套了,而且劳尔跟克莉丝汀最后怎样了也不了了之。歌剧开始的拍卖会上,为什么只有拉乌尔一个人呢?克里斯汀呢?30年的时刻已是沧海变桑田,但这个倾城的美丽女孩,是否已长眠地下了呢?更不知道她是否还记得那个拥有丑陋却极富才华的魅影。对此,我更期望的看到的是克莉丝汀跟魅影在一齐,来一场轰轰烈烈的感情。

《歌剧魅影》就是一段传奇、一出悲喜剧、一个关于爱的故事、一种令人心醉的美丽。

《歌剧魅影》读后感2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歌剧魅影》。因为它真的很好看,原来世上还有一个不管外表只靠歌声就答应跟他在一起的女生,我根本不能想象外表像活死人,歌声却像天使般的美妙。而且夜夜笙歌的巴黎歌剧院,发生一连串离奇事件!歌伶克莉丝汀信任有加的‘音乐天使’,竟然就是传闻中的‘剧院之鬼’。而他为什么被叫剧院之鬼?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点和缺点。像书中人人都怕的剧院之鬼,有那绝妙的嗓音,这就是他的优点,所以我们每个人应该多看别人的优点,而不是只看他人的缺点。如果我们只看剧院之鬼得优点的话我们就不会觉得他可怕了,就不会叫他剧院之鬼了!还有像书中的克莉丝丁他也有优点,她的优点也一样是歌声美妙,可是他有一个每个人都有的缺点,就是很好奇,就因为太好奇而才差一点结束自己的生命,‘这让我学到了人的好奇心不要太强’而为什么克莉丝汀为什么没死,因为剧院之鬼不要她死而要克莉丝陪她一辈子。虽然没有结束自己的生命但结束了自己的`未来,跟不喜欢的人在一起过着不快乐的生活。

人生的优点就要像剧院之鬼一样发挥出来而不是向克莉丝汀一样发会缺点,如果像他一样发挥缺点的话恐怕会惹上杀身之祸。所以我们要改掉我们的缺点,再把我们的优点发挥出来给世人知道。

这本书给我们的收获是如果有优点就每天发挥出来,每天用自己得优点帮助别人,但如果是缺点的话就要让缺点变成有点,而不是把缺点当成优点去帮别人,这样就不会有很好的人际关西反而会惹上杀身之祸。

《歌剧魅影》读后感3

Learn To Be Lonely的曲调渐响,画面逐渐转黑。Minnie Driver的歌声温柔而舒缓,似能抚平悲伤,似有无限关怀(简直无法和剧中原首席女高音联系在一起……)。

激越不再,回忆空留。然而剧中的音乐还在脑中回荡,话语仍然温热,场景历历在目——这一切又似乎随时能把人拉回那个时代、那个金碧辉煌的剧院。

克里斯汀的声音空灵、纯净,展现了一个脆弱无助而纯洁温柔的灵魂,也许还有一丝连自己也未曾发觉的茫然惶惑(不过尚且年幼的大姐头微张着嘴直接从头茫然到尾了);“幽灵”的声音神秘魅惑,充满了控制欲和力量,内心却孤独而绝望。子爵劳尔虽然痴情坚定,在角色的塑造上却略显单薄,他与克里斯汀之间缺乏一种深层次的纽带。他是一个保护人,一个避风港,一个坚实可靠的归宿;然而灵魂上的吸引、共鸣和紧密结合注定只能产生于“幽灵”和克里斯汀之间,那是他永远无法企及的。

从第一层来讲,这一个叫人理解爱的故事。爱不是占有和掌控,而是尊重和陪伴。起初“幽灵”并没有意识到爱,他视克里斯汀的举止为背叛,因而愤怒。劳尔挑战了权威,同时也是一个教唆者。继而随着剧情的推进,“幽灵”内心也起了变化。愤怒转为妒忌,一旦意识到深刻的爱意,绝望也就随之而来。

是克里斯汀的一吻让“幽灵”获得了被爱的感觉,从而得到了解脱。然而他仍然悲伤而绝望,因为他看出这是克里斯汀为另一份爱所做出的牺牲。

每个人都有爱与被爱的需要、被人欣赏与重视的需要。充满了不安感的人通常会表现出极强的控制欲,通过被掌控之物的确定性获得心理补偿。这既是自卑的表现,也是绝望的爱意。只可惜没有人会被真正控制住,屈服不过是综合了敬与畏而产生的妥协。这也就是悲剧产生的必然性。

然而除此之外,我又有另一种感觉——那就是“幽灵”所显示的、所唤出的是深深根植于人性的“原罪”,是深藏于本我的欲望和渴求。

那是与生俱来的极致诱惑,是作为人所无法逃避也无法漠视的。他的音乐所引起的是灵魂上的战栗、酣畅和愉悦感,那又怎么是普通的两性相悦、保障和承诺所能比拟的呢?这种来自心灵的召唤,自然是克里斯汀所无法抵抗的。

很难想象纯真茫然的克里斯汀,在《唐璜》中、在一曲The Point Of No Return里,竟能变得如此妖娆主动,几乎要站到“幽灵”的立场上。

这是理性所不能解释的。即便理智激烈地抗拒,内心却早已认同。这种愉悦如此巨大而深刻,以至于成为了使人恐惧的罪孽,成了人间不能容忍之物——这又是何等的不幸啊。

而在狂风骤雨停歇之时,“幽灵”歌声所带来的平静或显示的悲伤,不那么强烈,却又足以使人流泪。

这一颗时刻被愤怒和绝望抽打、受狱火煎熬的心灵,又是如何秘密而强烈地渴求着天堂啊。他抗拒、无视世间的残忍和恶意,然而你知道,无论他对此表现出何种不屑、发出何种讥笑,他头一个、同时也是最为强烈地鄙夷和厌恶自己。

我认为,这就是《歌剧魅影》所具有的第二层隐喻,也是它的真正魅力所在。“幽灵”身上存有一种奇特的张力:既是鬼魅又是“天使”,嗜血却单纯,绝望却又暗存希望,面目丑陋却有着天才的心智……他面对克里斯汀时所具有的诚恳眼神,既“慑人”又“迷人”,既“蕴藏着全世界的悲伤”,却又有着火热的渴求和执着。

在音乐剧史上,他注定是一个被铭记的人物。

另外我觉得该剧还表现了恋父情结(十足的)。

《歌剧魅影》读后感4

《歌剧魅影》的故事发生在世界著名的巴黎歌剧院。男主角艾瑞克是一个有着幽灵一样恐怖面孔的无所不通的天才。他用面具遮掩自己的伤疤脸,生活在歌剧院的暗道里,并时不时地像幽灵一样出现在歌剧院的某个角落里,并制造了一系列恐怖事件。

后来,艾瑞克爱上了美丽的歌剧演员克莉斯汀,他用自己非凡的才华帮助她成名。直到有一天,克莉斯汀的恋人拉乌尔出现了,艾瑞克非常妒忌。于是,他在一天晚上歌剧演出时绑架了克莉斯汀,并将其带到了一个地下湖边。拉乌尔冒着生命危险前去解救克莉斯汀。虽然克莉斯汀深爱着拉乌尔,但看到艾瑞克的丑陋面貌后,她还是以一个同情之吻安慰了艾瑞克。艾瑞克被克莉斯汀打动了,他意识到自己理想的爱情是不可能实现了,于是便放走了这对情侣,歌剧院的幽灵从此再也没有出现。

这部剧充满了侦探 的悬疑气息,引人入胜。男主艾瑞克虽然面貌丑陋,但是却有着绝世才华、炽热的情感和一颗善良的心。虽然妒忌暂时蒙蔽了他的良知,但是,最终,他还是成全了克莉斯汀和拉乌尔的爱情,自己在孤独中死去!这是我最喜欢的一个人物

《歌剧魅影》读后感5

永夜的世界里,那魅影一样的男子,蛊惑着伶人的心,只要他喊一声她的名字,她便飞向他,可是最终伶人仍旧是回归了光明之子的怀抱,因为黑夜冷的像囚笼,让人恐惧。我把歌剧中另一个男子称为“明光”,这两个男子对伶人的爱都是深挚无比的,只是明光带给伶人的是希望,而魅影是将伶人拖入阴冷无望的地底。

魅影渴望不再孤独,渴望少女的爱和温暖,只有纯洁美丽的少女可以在他冰冻黑暗的王国里燃起微热,他用音乐接近了她的心灵,少女把他当成了音乐天使,然而嫉火使这个地狱天使丧失理智做出了伤人举动,最终失去了少女。魅影和伶人其实是有一种灵魂的契合的,他们俩因为音乐达到了合一的境地,彼此熔融为一团,在歌声里伶人感受着魅影的引导和存在,魅影也由此占据了伶人的心,可以说魅影是通过音乐占有了伶人,然而在歌声和音乐之外的魅影却是个扭曲的人,不是说他的外表,而是他内心已经残缺不堪,他激起的最深层的爱大概只是明光较浅层的爱,但这个没法比,因为明光是身处光明世界有力量的人,魅影却是在潮湿地下苟延的生命,于他来说爱到那样的程度已经很不容易了,不过方式太残酷自私了,这和他本身经历过太多残酷有关。

明光渴望伶人不再孤独,渴望给予她温暖和爱,明光是有力量的人,所以赢得了少女。其实说实话我并不认为明光能够进入到伶人的灵魂深处,只是伶人内心渴望着温暖很依赖明光,这种安心的爱比激烈的灵魂动荡更适合伶人,她是缺爱的孩子,明光父性显然比魅影浓。虽然明光在音乐上可能没法和伶人达到多么深的共振,但对于她本人却是很了解的,明光非常清楚伶人想要什么,又加上青梅竹马这感情也很深,所以伶人和他在一起是必然的。

伶人的灵魂里永远有魅影的一席之地,那是她的音乐天使,虽然现实是地狱恶魔,但是魅影通过音乐引领她到达的安魂境界是伶人永远不会忘记的。这个不能简单拿男女爱情来分解,因为伶人对音乐的热爱是最深的,她其实是通过音乐来自我拯救并安慰,来忘记失去父亲的痛苦,某种意义上伶人把魅影当成了“父亲灵魂的影子”,她内心试图拒绝这个影子,但灵魂里却又陶醉于魅影的召唤。伶人有着纯洁单纯的心灵,再加上天才歌喉和美丽外表,魅影向往的美好都在伶人身上凝聚了,他们之间的纽带是音乐,在歌声里他俩彼此相爱,都找到了自己所缺乏的东西,伶人——需要音乐,魅影——需要纯美,他俩是最深层的结合,这种结合只能在空中飘,一落地就摔的粉碎。

伶人选择明光是从“梦中醒来”后,那梦里召唤她的音乐天使是个人,还是个残忍可怕生活在地底下的怪物,这一下子就叫她清醒了,并且严重受惊了,她原本是很陶醉魅影无形中对她的占有和引导的,落到现实上发现是个身心扭曲的怪物,被这样的人占有恐怕是会无比痛苦的,这个时候明光很聪明地求婚了,给伶人带来了鸟语花香。不过事情怎么能那么容易呢,魅影觉得伶人背叛了他,他就是觉得伶人该属于他,他心里觉得他们是多么契合啊,他在音乐上引导她,教会她歌唱,最后落得个这样的下场,他就愤恨了,伶人是魅影心里的一块无暇白玉,硬生生给别人拿走了是受不了的,所以就疯狂了,要强行夺回来。魅影赶赴音乐鸿门宴,但发生了奇妙的事情,他们确实是相互吸引的,一旦在音乐里进入状态,两人又情生意动起来,非常忘我地彼此依偎着,魅影对伶人虽然是爱但还是包含着强烈欲望的,他脑子就四个字——“她是我的”!拥有美丽可爱又纯洁的新娘是男人们都有的心愿,魅影也是男人,还是才华非凡的音乐天才,他也渴望有个可人陪伴,他的身心都是极度压抑和饥渴的,所以才迸发出非常人的理智和激情,迸发的结果就是把伶人的梦给捏的粉碎(音乐天使——地狱恶魔),致使伶人彻底归入了明光的怀抱。伶人最后用一吻拯救了一个孤寂灵魂,魅影仿佛重生,他主动放弃了伶人,这是他达到了“真爱”状态,他希望伶人幸福。当伶人把求婚戒指还给魅影时,魅影是真正的死了,这个世界唯一的一点光也消失了。

音乐剧结尾伶人的墓前放着一束玫瑰,玫瑰上绑着魅影当初给她的戒指,看到这里我真的哭成泪人了,伶人和魅影其实是相爱的啊,就是魅影性格残缺造成遗憾。明光给予了伶人实际生活的幸福,于魅影来说也是安心的,真爱无言啊,魅影就这样默默在心底珍藏着伶人,恒久守爱着她。

我无法忘记伶人前往墓园时唱的这三句:

在梦中他对我献唱,

在梦中他迎面走来,

声声呼唤着我的名字……

《歌剧魅影》读后感6

《歌剧魅影》是一个悲伤的故事,讲述了一个经历各种苦痛和磨难的天才,为了能引起人们注意,而做了自己认为很有意思和没有恶意的事情,最后感受到了温暖和爱,却发现自己将不久于人世。

在刚开始读的时候,我以为真的有一个幽灵存在于歌剧院中,每每读的时候汗毛立起,毛骨悚然。作者的描述真的很精妙,让我又一次体会到了语言的魅力,世界上的每一种语言都是美丽的。

The Opera Ghost是孤独的、悲伤的、执着的、黑暗的,同时又是善良的、单纯的、淘气的天才。他的所求非常简单,只是一点点的爱和温暖,但恰恰这又是世界上最珍贵的,所以他追求了很多年都没有得到,直到遇到善良的Daee。虽然一开始Daee只是由于恐惧而选择屈服,最后却发现了The Opera Ghost是一个单纯善良和可怜的人,于是用一个亲吻给予了他温暖和爱。

当我们生活在一个环境中,可以伪装自己,保护自己,但是不要失去心底最深处的那一点善良,最后,这份善良会成为你最大的保护伞。

《歌剧魅影》读后感7

《歌剧魅影》讲述了一个发生在1881年的巴黎的故事。一个卡西莫多似的苦命人游荡在巴黎歌剧院迷宫般的地下室中。年少的不幸让人们同情他的身世,但丑陋的面容更使人们对他恐惧与排斥,不知道他来了歌剧院多少年,但他安于成为人们心中的魔鬼,成为歌剧院的幽灵。

这幕歌剧,便是讲述这个剧院魅影的传奇故事。

在这场歌剧中,有人只出现短短的一瞬,便消逝了。有的人却经历物是人非的变迁,依然健在。有的人咆哮命运的不公、向社会报复,有的人享受贵族的荣耀与幸福,安享生活。沉陷于爱情的泥沼,或者为爱疯狂。所有的一切,都发生在巴黎歌剧院的剧场内。这是一幕爱恨交织的悲喜剧。结局出人意料,却也是皆大欢喜。

它带给我的感觉,就是一段传奇,一出悲喜剧,一个关于爱的故事,一种令人心醉的美丽。

《歌剧魅影》读后感8

在看过《歌剧魅影》之后,我深深的被故事的情节所打动。

故事中的女主角克丽斯丁有着动人的声音,对唱歌极有天赋,但在暗中她有一位老师在默默指导她,当克丽斯丁的童年玩伴,现在的英国子爵拉乌尔找到她时,深深的爱上了克丽斯丁,可这时,克丽斯丁的那位从未谋面的老师,就是“幽灵”艾里克也爱上了她。后来,由于剧院中的管理者没有把五号包厢让给艾里克,也没有把钱给他时,他杀了两个人,最后将克丽斯丁绑架,拉乌尔和神秘的波斯人一起去寻找她,结局是,克丽斯丁为了拉乌尔和波斯人都可以生存下去,自己吻了艾里克,艾里克明白其实克丽斯丁爱拉乌尔已经胜过了自己的生命,便悄然离开,在也没有出现。

看完这本书时我真的被故事中的女主角感动了,为了爱情不惜自己的生命,她的勇气实在是令人钦佩!

《围城》读后感

  认真读完一本名著后,大家一定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和看法,这时候,最关键的读后感怎么能落下!那么我们如何去写读后感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围城》读后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围城》读后感1

  大概八九天的时间吧,把《围城》这本 读完了。现在回想起书里的内容,虽然“围城”这个词语在书中极少出现,但书中所叙述的发生在中心人物身上的种种事情一次又一次的体现着“围城”这个词语的含义。印象最深刻的还是那句话“人生是围城,婚姻是围城,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多么经典的一句话。然后再想想我们的生活,其实发生在自己以及所有人身边的“围城”还有很多,比如,工作事业也是一座围城,学习也是一座围城等等,在没有接触这些之前,真的想冲进去体会一下是怎样的感觉,但真正进去后才发现与自己想象的根本不一样,所以又想拼命的从里面逃出来。但是,逃出来又谈何容易,尤其面对人生这座大围城,你有没有想过,我们到底想要怎样的人生,我们应该怎样去做,才能走出这座围城,不陷入围困的人生?

  有时在生活中遇到一些困难挫折,比如高考失利,比如爱人出轨,比如公司破产等等。有些人会,丧失对生活的信心,从而逐渐堕落消沉下去,甚至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最终围困在这座围城里终生逃不出去,一辈子过着不如意的人生。而有些人面对这些,依然保持着对生活的热爱和信心,然后积极的去改变这些,相信自己未来一定能战胜这些挫折困难,走向成功。最终从这座围城里逃了出去。由此可见啊,围城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的内心,你的思想。当你有一天练就了面对全世界的勇气,面对一切困难挫折的勇气,那么你一定会过好自己的一生,从而不被围困,走出这座围城,走向辉煌。

《围城》读后感2

  不知道哪位名人说过:“读一本好书,就象和许多良师益友交谈。”相信各位都深有感触,所以请大家谈谈自己最喜爱的书。

  我最喜爱的书:钱钟书《围城》

  我第一次看《围城》的不是 ,而是电视剧,我清楚的记得不是从第一集开始,而是第五集开始,正好讲到五人去三侣大学的途中,那个时候方鸿渐刚刚被唐晓芙甩了,又被挂名的丈人炒了鱿鱼,正是遭受双重打击而特别沮丧的时候。虽然旅途艰辛落魄,却也妙趣横生。我一下子就被吸引住了,很快象少男少女追青春偶像剧一样追起这部电视剧,央视一天才播一集,在我的印象中很少追过连续剧,那个时候我才真正觉得,追电视剧原来那么辛苦。

  看完后,我便到处找《围城》,那个时候可没有互联网,找东西真不容易,现在想想Internet真的太方便了,有问题解决不了,连我幼儿园的仔都说上古狗(GOOGLE)查查。幸好《围城》播出后,引起极大的反响,半个月后,我就在书店里看到了《围城》。这本书我几乎是一夜看完,真的让人回味无穷,写得太棒了!那时我非常纳闷为什么这么好的书竟然很多人都不知道。

  后来又看了两遍,每次都有不同的感觉。最经典的话:“围在城里的人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无论职业也罢,婚姻也罢,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虽然写的是上个世纪三十年代的事,放在今天仍然是真理。

《围城》读后感3

  性格决定命运,我想是这样的,书中的主人公方渐鸿就是这句话的真实写照。他虽然善良,但又有些懦弱,缺乏原则,甚至还带有一丝玩世不恭的态度,正是因为这种性格,使他身陷“围城”。其实,“围城”都是自己创造的,他想成为大人物,这出发点是好的,但他只想去改变环境,并没有认识到自身的问题。在那个时代,作个大人物不容易,必须有高尚的品质和情操,要具备很多优点……用自己的人格魅力赢得他人的尊重,或者利用旁门左道,利用手段,做一些自己都觉得对不起自己的事情。而方鸿渐,他是一个典型的知识分子,面对自己的欲望,他有些亦正亦邪,他一直在两者交界处游荡。正是这种性格,使他身陷自己为自己创造的“围城”。

《围城》读后感4

  这本书看了很久终于结束,连续剧版也紧接着看完了。男主方鸿渐不算是个完美的人,但总得来说是个好命的人,有好朋友一路扶持,有爱的人一直鞭挞,我认为他的人生用“被动”两字可以概括。

  对于亲情,因为常年在外国,思想不能融进自己的大家庭,所以也处理不好婆媳,弟媳之间的矛盾,一味躲避。对于感情:畏首畏尾,一直都很被动,因此错过了自己的“白月光”唐晓芙,得罪了喜欢自己的苏文纨,最终和相处起来平平淡淡的孙柔嘉“被动”结婚。对于友情,用好朋友赵辛楣的话来说就是“不烦人,但没什么作用”。对于自我实现,方鸿渐虽是留学生,却由于自身好高骛远又被动的性格,以及眼高手低的执行力没有成为有用的人才,也没有担负起作为长子的养家责任。相比较起来,赵辛楣更像个男主角,有担当,讲义气,乐观,有上进心。但正因为如此,方鸿渐身上折射出千千万万个普罗大众,毕竟优秀的人是少数。通篇剧情其实有点狗血,无非就是年少时轻狂,年龄稍长时回归家庭,然后被家庭琐事环绕,成长轨迹像亿万个普通人的心路历程——即年老时看着年轻时一个个充满活力又鲜活的“自己”死去时再也没有波澜。看完《围城》,希望今后我能主动掌握自己的人生而不是被年龄推着走,但对结婚变的更不向往了也是意外收获,很多事情真的都是围城,当然也都能用围城解释。城里的人想出来,城外的人想进去,所以方鸿渐的结局也称不上遗憾。

  最后想说,写故事书的人真厉害,身处真实世界,却又造一个世界出来,作为读者呢,又笃定的相信有这样的一个世界,真奇妙。

《围城》读后感5

  《围城》是钱钟书先生一生唯一的一部长篇 ,是中国近现代史一部经典之作,这是一部以调侃的语调来极力讽刺人生的笑面悲剧,“围城”中最让人印象深刻的是这么一句“城里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进来”,这句话深刻的揭露了人物对于婚姻、事业的感悟。人们的生活就像圈在这围城之中,想逃脱,想挣脱,却怎么挣扎也无济于事。

  书中主人公方鸿渐与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的情感纠葛,与其说是方鸿渐被孙柔嘉的计谋所败,还不如说方鸿渐因为其自身的怯弱与言不由衷而自食婚姻的恶果。这座曾令方鸿渐无限神往的感情围城,终止于主人公无奈地忍受城中的无聊。

  同样可以让人给予无比辉煌的荣耀,也能让人深陷泥潭的事业围城,在作者的笔下也是充斥着尔虞我诈,明争暗斗,压抑着每个人的神经,令本性善良而又怯弱的方鸿渐只能退缩,离开三闾大学这压抑的事业围城,本以为可以深吸一口自由空气的方鸿渐,却没想到等待他的是一个更为复杂、更为混乱地社会大围城,在这里封建制度、家庭责任、事业衰败一切都排山倒海般的涌向他,让他无所适从,所我这一切都像是被命运的大手无情的掌控着,任凭你做无谓的挣扎,最终只能屈服。

  实际上这不仅仅是方鸿渐所处的围城,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一座围城里,如何身处其中,却能乐于其中,让围城的生活变得更加丰富多彩,才是我们该积极面对的,一味的挣扎、逃脱只会让自己在泥潭之中越陷越深。

《围城》读后感6

  《围城》给予我的感觉是陈年老酵的佳酿一般。细水常流,细细品味,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围城》的一大亮点莫过于诙谐幽默的语言,形象逼真的比喻,是使人一望不能忘怀的倾国的美人。每一个篇幅都能欣赏到钱老的深厚的文学底蕴和一双洞悉万物的慧眼。他是生活的欣赏着,能随心所遇的运用生活的常理,使我等望尘莫及。如肚子肥凸的像青蛙在鼓起,声音像雪球似的在滚动。早晨的市面仿佛被里的人面。

  故事放映的是主人公从出洋到归国的经历,背景是抗战时期,国人的迂腐可笑可恨,可悲可耻。鸿渐是一个地道的光说不练嘴把式的人,靠天,靠朋友,靠父母,靠妻靠丈,无能至急,夸夸其谈的人。仿佛中国的一个缩影,依附与人,卖国求存。国尚如此,况与人呼……

《围城》读后感7

  “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此句或许便是该书书名的由来,寥寥数字,勾画出了一副若在眼前的画面。

  爱情,或许是文学最为钟爱的主题,自《诗经》之“关雎”到民国的张爱玲,再至当下,几千年的文化发展史,这是一个不曾中断的话题,道尽了人们在爱情里的喜乐悲欢。如同钱老先生所言,城外的人,总是想冲进去的,但疑问之处在于,为何城内的人在冲进去之后,又想着如何逃离呢?更有甚者,如“扬州八怪”的金农所言“伤人手,不可治”,此君对于围城,大有远离才安全之意。但也有如金岳霖者,在“围城”里独自游走一生,或许在精神里,林徽因是始终伴他左右的。金老先生或许是围城之内与金农隔墙而望的两类人的典型代表。

  一个人,或者说,两个人,在城外与城内是为何会出现如此的差异?当两人爱之切切、急欲携手进入城内之时,这段路途上何事影响了原本的计划?当两人携手欲共度今生之时,此时,便出现了一个问题,原本独立的两个人,从此便被牵连在了一起,由一个人的生活变成了两个人一起的生活,从某种意义而言,两个人将要融合成另外的“一个人”。有爱情到婚姻的过程,对每一个人而言,都将是一种转化。“遇见你,我变得很低很低,一直低到尘埃里去”,当张爱玲如此的姿态面对着胡兰成之时,便已可预示他们的结局。爱情里的两个人,或许应当是独立而自由的,这种独立和自由,并不是说两个人得是相隔万里、平行而前,只留下相互眺望。

  而是应当保留着各自独立的本性,意识之中,总有一些区域是你自己的,而不能“低到了尘埃里”没有了自己。倘若更甚的,“但我的心是欢喜的,并且在那里开除了一朵花来”,那作为一个旁观者的我,很希望她是一直欢喜的。

《围城》读后感8

  1.深夜读完《围城》不是我刻意为之,赶巧而已!或许就理解为冥冥之中自有天意吧,正如这夜色里突然而来的雨。你看,我们总是会为自己当下的情绪状态找到合适的注解,正如我们总是善于为自己找到各种理由一样。

  2.听说钱、杨二位先生的爱情很美好。我没有详细地去了解他们的故事,但读完《我们仨》后能够明显地感觉到他们的幸福。感觉幸福,就是美好爱情和美满婚姻以及家庭和美的代名词吧。此刻听着雨,我暂且忘却了诸多烦恼,感觉幸福。也许,夜深人静时刻的雨天然是幸福的,它那么从容里行走在夜色深处,不像我们总想匆匆赶路。

  3.这是我第二次读《围城》,大部分篇章是听完的。起初这本书并不在我重读的书单里,却唯独单列出来重读。因为她要结婚了,希望她在城里能听到夜深人静时刻的雨......

  4.其实我很清楚,大家往往把婚姻比做围城———当绝大多数同侪都已进城甚至部分人又出城时我还在郊外徘徊。然而,却很少有人提及婚姻之外的其他的很多“东西”都是我们的围城,比如工作,比如生孩子。好像我们生来就是从一座城到另一座城,不断地在各种“城”里穿梭,不断地迷失,不断地寻找。我们总在奔跑,丢掉了我们的从容,忘记了最初的那些感动,我们究竟要去哪里呢?

  5.是的,一人一部剧,一人一段传奇。读《围城》,我们共同读了诸位先生、小姐的故事。读完《围城》,我想再读诸位读《围城》的先生、小姐的故事。我想不断地读你们的故事,好让城外徘徊的我不孤独,并且能重拾从容不迫的灯火。

  6.希望有一天诸位先生、小姐也能读我的故事,希望你们从不悲切从不孤独。

《围城》读后感9

  《围城》是钱钟书所著的长篇 。故事发生于1920到1940年代。主人公方鸿渐是个从中国南方乡绅家庭走出的青年人,迫于家庭压力与同乡周家女子订亲。但在其上大学期间,周氏患病早亡。准岳父周先生被方所写的唁电感动,资助他出国求学。方在欧洲游学期间,不理学业。为了给家人一个交待,方于毕业前购买了虚构的"克莱登大学"的博士学位证书,并随海外学成的学生回国。在船上与留学生鲍小姐相识并热恋,但被鲍小姐欺骗感情。同时也遇见了大学同学苏文纨。到达上海后,在准岳父周先生开办的银行任职。此时,方获得了同学苏文纨的青睐,又与苏的表妹唐晓芙一见钟情,整日周旋于苏、唐二人之间,但最终与此二人感情破裂,并由此结识了苏的同学赵辛楣。方鸿渐逐渐与周家不和。抗战开始,方家逃难至上海的租界。在赵辛楣的引荐下,与赵辛楣、孙柔嘉、顾尔谦、李梅亭几人同赴位于内地的三闾大学任教。由于方鸿渐性格等方面的弱点,陷入了复杂的人际纠纷当中。后与孙柔嘉订婚,并离开三闾大学回到上海。在赵辛楣的帮助下,方鸿渐在一家报馆任职,与孙柔嘉结婚。婚后,方鸿渐夫妇与方家、孙柔嘉姑母家的矛盾暴露并激化。方鸿渐辞职并与孙柔嘉吵翻,逐渐失去了生活的希望……

  《围城》主要有两大看点,一个是幽默的语言讽刺,一个是深沉的生活阅历。不得不佩服钱老的文字功底与创造力和对生活深刻的观察与剖析。文中那些深沉的思想在幽默的语言下显得妙趣横生,令人回味无穷。那句被人用滥的“婚姻就像座围城,外面的人想进去,里面的人想出来”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当然,《围城》里说的不仅仅是婚姻和爱情,更说的是人生。

《围城》读后感10

  《围城》,我看到了本书的题目——《围城》。我惊呆了。

  当时,我凭题目感觉《围城》这本书应是写一些抗战时期的事情——“围城“吗!即八路军把日本鬼子围在一座孤城里无路可逃,被迫投降一类的事。但是,内容和我先前的所思所想根本对不上号。它倒是讲了一个上海的青年,出国留学后骗来了个博士学位,回国时候和回国后发生的事情。我终于明白了这大学生的平常生活和艳遇等事件与“围城“二字有什么关系。不过,在说“围城“二字之前,还是先来说说这本书,这对理解有好处。作者钱钟书的夫人杨绛说:“这书写的正是作者本人的故事。“也许正是这样,作者才写出了本书。读完后我暗下决心:无论做每件事,都要像鸿渐最初对待唐晓芙一样对待它们。

  不知我是否做到了,也不知我是否能做到,但,然我立下了决心,就尽最大力来将它实现吧。

《围城》读后感11

  很久之前就知道了那句著名的婚姻围城论,现在终于有幸拜读了这本大作,所幸并未让我失望。

  书中讲述了方渐鸿留学归来到他最后结婚以后一系列的事情描绘了人间百态。钱老对于人与人之间的各种勾心斗角描写的很是生动,记得我在看他和赵辛眉他们去大学路上那段看的我简直头疼,人和人之间就是这样啊,各种鸡毛蒜皮,感觉好麻烦。对于他和唐小姐的恋爱真的是深表惋惜,本来是相爱的两个人却阴差阳错分开了。想想自己也有这种吧,明明知道是这样,但又无可奈何。

  关于其中的语言是真的佩服,金句太多了,睡眠这东西脾气很怪,你不要他,偏来找你,请他,哄他,千方百计勾引他,他却躲的影子都不见了。写的真好,我怎么就写不出这样的句子。对于丑人,细看是一种残忍。所以说有人说希望钱钟书可以和张爱玲在一起,看两个人谁能刻薄死谁。

  除了围城论还有那段著名的葡萄论:天下只有两种人。比如一串葡萄到手,一种人挑最好的先吃,另一种人把最好的留到最后吃。照例第一种人应该乐观,因为他每吃一颗都是吃剩的葡萄里最好的;第二种人应该悲观,因为他每吃一颗都是吃剩的葡萄里最坏的。不过事实却适得其反,缘故是第二种人还有希望,第一种人只有回忆。好有哲理。

  讽刺主义幽默下的众生百态~

《围城》读后感12

  最近我利用一些课余时间,拜读了钱钟书先生的名著《围城》。“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这句话给我留下了刻骨铭心的感受。不仅在当时,甚至现在,这句话也可以应用于各个领域。

  初看这本书时,我并没有激动和欢呼雀跃,因为我当时感觉到读《围城》的感受,肯定会跟读一般的 感觉不大会一样特别是觉得这是钱大师的代表作,又发表于那个战乱的年代,读起来会是非常的生硬和晦涩,至少是很可能读不懂。记得只看了十几页时我就发现它通俗和流畅,大都是从身边的琐事娓娓道来,总有那么一种撞击到灵魂的感触,让你欲罢不能,希望尽快的看到事情的发生和结果,特别是书中诙谐的语言,幽默的对话,以及那些使人读起来回味无穷的经典词句,使我一下子投入进去,深深的被它吸引住了。

  《围城》首先讲述了主人公方鸿渐先生回国路上以及回国后在上海的生活,作者通过对旧上海当时的中产阶级的描绘,顺带也议论了留学生和老式的大家庭的生活;然后描写了去三闾大学的路上,对当时抗战时期内地的民生和风情,对了解当时的社会状态可见一斑;第三段则是在三闾大学内,通过作者对学术界狠狠的挖苦和讽刺,揭露出当时旧中国的.种种陋习;最后是方鸿渐先生婚后生活的描写。

《围城》读后感13

  没有结婚的时候很难看到围城,就是看见也是一个假想,围城只有身处其中望见围城的人才会深有感触,亲、朋、妻、友的复杂;柴、米、油、盐难堪。婚姻在方鸿渐看来是昨日的夕阳,今日的夜幕没有出路,这时代的情感真的没有几个能比方鸿渐好的已经不多了,情感的游走,身体的犯规、婚姻的越位。身边好多的人多在暗中运作着他们的情感,也许现在过的比方鸿渐好、过不多时他的围城将会改变,城池的破口难以修补的时候唯一的方法拆除。

  这样的社会,对一个情感没有寄托、婚姻没有约束、道德没有规范的人,出路会比方鸿渐好的实在不多。昨日你情感出位,今日与你大闹天宫,明日派人跟踪,后日与你离婚,拆毁、拆毁再拆毁;没有补救也没有退缩,前仆后继勇往直前。如果我是统计离婚率,我想我对对婚姻失去信心会没有了希望,就说现在的广州吧,4年广东有近10万人离婚,离婚率整体上升两成,其中70%为女方主动提出,为什么、为什么?

  婚姻没有感情是那么的无助,方鸿渐就是这样,他与孙小姐,他爱他吗?真的不爱吗?感情的事真的好难说,不能说没有。也许在他的这个世界失去的永远事最好的,得到的只是一种无意的接受而已。一个对生活懦弱的人,对情感很难会担起他该有的责任。方鸿渐很想补救的围城,却找不到方法,也找不出可以调解的内心事务。如果可以我想方鸿渐因该有个朋友,有个可以与他交心的,在他困惑的时候给他出路,在他灰心的时候给他安慰。一切的一切只怪这人没有找到与放下自我,那个时代没有找到自己的人会这样,这个时代没有找到自我的冷不是如此吗?

《围城》读后感14

  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学习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七彩城中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

  没有人会试图离开她,即使是自怜自哀的方鸿渐也会喜欢,假恶丑也会被同化为真善美。也许世界永远不会变得如此美好,但允许我心中永远存在这种美好的理想。

《围城》读后感15

  最近刚刚读完了钱钟书的《围城》。“婚姻是座围城,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要出来。”之前我对这本书抱有太多的期待。可书里面好像并没有轰轰烈烈的爱情,既不是谁的白玫瑰,也没有遇到谁的蚊子血,开始看使人觉得有些索然无味。可看完后,却又觉得这才是令人回味无穷的人生。

  我们的一生中会遇到很多人。那些最后没有走到一起的,难道都是经历了轰轰烈烈爱情后的敢爱敢恨?而在一起结了婚的人,难道又都是相敬如宾走这一生吗?其实生活中有很多像男主人公方鸿渐这样的人,小有才华却又不够出色。在很多事情面前犹犹豫豫不够勇敢,反而又想得太多。最后过着不坏不好,自己又不太满意的生活。遇到过高冷又有些心仪的她,却又在心中反复掂量,对方回头时自己反而退缩。遇到过白月光,却在忙忙碌碌的追逐中,发现那是一杯醉人的绿茶,自己也不过是对方众多选择中的一个。你追我逐,小小暧昧,小小心机。

  你后来会遇到这样一个人,相貌平凡也带着些可爱,看起来懂事善良。自己心中仿佛没有波动,却在他人的舆论下,莫名走到一起。在一起时的甜蜜很快褪去,剩下的便是来自双方家人、工作以及生活中,不可调和的磕绊。无尽的争吵与冰冷的眼泪,还有咽不下的那份委屈以及发不出的愤怒。很多事情都是始料未及,当方鸿渐与孙嘉柔两个人最后吵得不可开交,一个怨怼哭泣,另外一个自己潦倒地走在寒冷的风中时,谁还会想到仅在一刻钟之前,他们还只是两个盼望着赶快下班回家见面,互相关心体贴的一对平凡夫妻。

  人生中不可预料的事情太多,而小小插曲总是接连不断。很多事情想来想去终难理清头绪,只有真正的去经历了才会懂得,哪怕错了,也会是一份宝贵的回忆。

《夜莺颂 [英国]济慈·1819年5月》读后感

1        

我的心在痛,困盹和麻木

刺进了感官,有如饮过毒鸩,

又像是刚刚把鸦片吞服,

于是向着列斯忘川下沉;

并不是我嫉妒你的好运,

而是你的快乐使我太欢欣——

因为在林间嘹亮的天地里,

你呵,轻翅的仙灵,

你躲进山毛榉的葱绿和阴影,

放开了歌喉,歌唱着夏季。

2        

唉,要是有一口酒!那冷藏

在地下多年的清醇饮料,

一尝就令人想起绿色之邦,

想起花神,恋歌,阳光和舞蹈!

要是有一杯南国的温暖

充满了鲜红的灵感之泉,

杯沿明灭着珍珠的泡沫,

给嘴唇染上紫斑;

哦,我要一饮而悄然离开尘寰,

和你同去幽暗的林中隐没:

3        

远远地、远远隐没,让我忘掉

你在树叶间从不知道的一切,

忘记这疲劳、热病和焦躁,

这使人对坐而悲叹的世界;

在这里,青春苍白、消瘦、死亡,

而“瘫痪”有几根白发在摇摆;

在这里,稍一思索就充满了

忧伤和灰眼的绝望,

而“美”保持不住明眸的光彩,

新生的爱情活不到明天就枯凋。

4        

去吧!去吧!我要朝你飞去,

不用和酒神坐文豹的车驾,

我要展开诗歌底无形羽翼,

尽管这头脑已经困顿、疲乏;

去了!呵,我已经和你同往!

夜这般温柔,月后正登上宝座,

周围是侍卫她的一群星星;

但这儿却不甚明亮,

除了有一线天光,被微风带过

葱绿的幽暗,和苔藓的曲径。

5        

我看不出是哪种花草在脚旁,

什么清香的花挂在树枝上;

在温馨的幽暗里,我只能猜想

这个时令该把哪种芬芳

赋予这果树,林莽,和草丛,

这白枳花,和田野的玫瑰,

这绿叶堆中易谢的紫罗兰,

还有五月中旬的娇宠,

这缀满了露酒的麝香蔷薇,

它成了夏夜蚊蚋的嗡 的港湾。

6        

我在黑暗里倾听;呵,多少次

我几乎爱上了静谧的死亡,

我在诗思里用尽了好的言辞,

求他把我的一息散入空茫;

而现在,哦,死更是多么富丽:

在午夜里溘然魂离人间,

当你正倾泻着你的心怀

发出这般的狂喜!

你仍将歌唱,但我却不再听见——

你的葬歌只能唱给泥草一块。

7        

永生的鸟呵,你不会死去!

饥饿的世代无法将你蹂躏;

今夜,我偶然听到的歌曲

曾使古代的帝王和村夫喜悦

或许这同样的歌也曾激荡

露丝忧郁的心,使她不禁落泪,

站在异邦的谷田里想着家;

就是这声音常常

在失掉了的仙域里引动窗扉:

一个美女望着大海险恶的浪花。

8        

呵,失掉了!这句话好比一声钟

使我猛省到我站脚的地方!

别了!幻想,这骗人的妖童,

不能老耍弄它盛传的伎俩。

别了!别了!你怨诉的歌声

流过草坪,越过幽静的溪水,

溜上山坡;而此时,它正深深

埋在附近的溪谷中:

噫,这是个幻觉,还是梦寐?

那歌声去了: ——我是睡?是醒?

1819年5月

(查良铮译)

注释:

列斯,冥府中的河,鬼魂饮了它便忘记前生的一切,亦译“忘川”。

据“旧约”,露丝是大卫王的祖先,原籍莫艾伯,后在伯利恒为富人波兹种田,并且嫁给了他。

中世纪的传奇故事往往描写一个奇异的古堡,孤立在大海中;勇敢的骑士如果能冒险来到这里,定会得到财宝和古堡中的公主为妻。这里讲到,夜莺的歌会引动美人打开窗户,遥望并期待她的骑士来援救她脱离险境。

【赏析】

《夜莺颂》写作的确切日期已无法确定,但大体可以确定是在《心灵颂》写作完成之后的1819年5月的下旬。查尔斯·布朗是济慈最好的朋友之一,济慈常住在他的家中,他回忆济慈写作这首诗的情景时写道:“1819年春天一只夜莺在我家附近筑巢,在她的歌唱中济慈感受到安静和持久的乐趣。一天早晨,他搬了一把椅子到草地上,坐在一株李子树下,一连坐了两三个小时。当他走进房子的时候,我看到他手里有一些纸片,他把这些纸片悄悄塞到书架上一些书本后面。”济慈在一个早晨的时间里以规则的诗节写了八十行诗,诗节组织有序,在诗中济慈表达了内心对生命和美的渴望。

夜莺的歌唱在这个早晨进入诗人的精神世界的时候,正是他遭受心灵和身体双重痛苦的煎熬之时。1818年12月,济慈和心爱的姑娘凡妮·布朗妮订婚,但在这首诗完成后很短的一段时间内,济慈病情显示出不良征兆,再加上生活困窘,最终使他无法和布朗妮结合。对于济慈来说,无论是肉体的生命还是精神的生命,都正处于跨越到另一痛苦阶段的边缘,死亡在前面召唤,诗人眼中只有“灰眼的绝望”。情感生活的不幸和身体疾病的折磨纠缠在一起表现在诗歌中,诗人内心的想象来来回回地游走,带我们体验人生痛苦和死亡的感受。

诗人将自己的生理和生活的双重病态比喻为人吞食了鸦片,陷入麻木状态。他踉踉跄跄行走在人生边缘,感觉自己好像正在步入冥府中的忘川,像离开人世一样步入无觉之境。现实中的我正遭受“疲劳、热病和焦躁”的折磨,青春在这折磨中“苍白、消瘦、死亡”,诗人所追求的美和爱情完全失去了光彩。而轻快地出入林间的夜莺的歌唱让诗人感受到了生命的活力,让诗人忘记了尘世的痛苦,超脱了“忧伤和灰眼的绝望”。夜莺的歌唱对于诗人来说就像久埋地下的醇酒,以其甘洌激发出诗人对于新生的向往,让诗人脑海中浮现出有“花神、恋歌、阳光和舞蹈”的绿色之邦,诗人像饮了“灵感之泉”,摆脱了尘世的痛苦,“一饮而离开尘寰”,和夜莺同去幽暗的林中隐没。诗歌前三节的描写想象奇特,对夜莺歌唱的描写充满清新明媚的色彩。

诗歌的四、五、六节表现了主人公对由夜莺所引发的奇想之境的追寻。诗人对夜莺的追随,不是凭借酒神的驱动,而是借助于诗神的帮助。对诗歌的执著将会给他添上“无形的羽翼”,这体现了济慈对诗歌的信仰。诗歌对济慈来说是一种能够脱离现实,达到美的理想之境的途径,它不是饮酒所致的昏乱状态,而是补救人生不足的一种存在方式,因此也是人的一种幸福状态。这样一种幸福状态又是怎样的呢?

诗人和夜莺一起穿越幽暗的林间,月后和侍卫她的明星在幽暗和宁静中似乎在预示着死亡,只有当微风带过树梢的时候,才有一些天光。诗人在这里看不到花朵,只能想象在这“温馨的幽暗里”,白枳花、田野的玫瑰、紫罗兰和麝香蔷薇释放出芬芳的气息,而这些美好的花树却都成了蚊蚋嗡 栖息的港湾。在诗人这段意象营构中,和夜莺的飞翔仍然充满了死亡气息。

第六节中,诗人在黑暗中聆听夜莺的歌唱,说自己几乎爱上了“静谧的死亡”。在夜莺婉转歌声的环绕中,诗人感受到“一息散入空茫”的浪漫式死亡,死亡的意识在夜莺飞翔的带领下,在宇宙的无限空茫中,似乎变得比在凡世间更为富丽。期望在无限的宇宙中毫无痛苦地终止生命,表明诗人向往的是一种灵魂永恒的宁静,夜莺的歌唱似乎是神给诗人唱出的安魂曲,或者说,夜莺的歌唱是天堂之音。诗人所向往的这种死和人间疲劳、热病带来的烦躁之死显然是不同的。但追随夜莺美好歌声的游历却仍然无法摆脱死亡的意念也体现了诗人还是纠结于现实的苦痛。

永生的鸟,它不会死去,夜莺是天堂的使者,是使人生归于永恒宁静的天籁之音,它本身也是超越历史和时空的,诗歌第七节集中表达了这一层意思。夜莺的歌声曾经带给古代帝王和村夫以欢欣,曾安慰过犹太母亲忧郁的心(露丝是大卫王的祖先),也许也多次唤起中世纪被困海岛的美女的心,让她梦想自己心中骑士的营救。此处对夜莺的想象毫无疑问是浪漫而唯美的。而第八节,当诗人从想象和沉思中猛醒时,他又毫不留情地将这些想象完全否定,“幻想,这骗人的妖童”,他发出了尖锐的质疑。当夜莺的歌唱飘过草坪、山坡和溪水的时候,诗人无法把握此前的想象和憧憬到底是幻觉还是梦寐:“我是睡?是醒?”这实际提示了全诗一直贯穿的情感线索,也就是人所处的现实和想象相互纠结缠绕的生活状态。

总观全诗,《夜莺颂》既表达了诗人对现实痛苦的感受,也诗意地描写了自己的人生理想和生命态度。诗歌融合了现实的忧郁和想象性的解脱,充分表达了人类生活经验的双重性。作者虽然因现实痛苦而倍感孤独,但创造性的想象和诗艺的心醉沉迷使他内心的生活极为丰富。借助想象,主人公在第四、五节中平抑了痛苦,但最后两节又和开始相应,回到这痛苦。现实总代表着失意,想象则给诗人幸福,但无论是被引到哪一个方向,作者始终在反思而反思总处于迷惑之中。在这生命状态的流动转换中,夜莺的歌声不仅表现为生命的理想、美的理想,也有了更为丰富的探索生命意义的内涵。

(俞超)

《城南旧事》读后感实用大全

??城南旧事透过主角英子童稚的双眼,向世人展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天真,却道尽人世复杂的情感.下面是由我为大家整理的“《城南旧事》读后感实用大全”,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城南旧事》读后感实用大全(篇一)

??  我读了《城南旧事》这本书感受到了小英子丰富多彩的童年生活和她那幼稚的心灵。

??  《城南旧事》主要讲了小英子在出门玩的时候结识了两个朋友:一个是惠安馆里的疯子秀贞;一个是在油盐店里认识的小朋友妞儿。后来,小英子看到了妞儿脖子上的青记,知道了她们是母女,热心帮助她们,为寻小桂子的生父,母女俩双双惨死在火车轮下。英子搬家后看到了一个小偷藏在草丛里,并与他交了朋友,知道了他的苦衷。她家常来的客人—兰姨娘和德先叔,他们相爱了。宋妈是英子家的佣人,英子弟弟是喝她的奶长大的,自己的儿子被淹死了,女儿被卖了。后来被丈夫接走了。英子小学毕业了,父亲也不幸病逝了,小英子也不再是小孩子了,她也开始明白自己肩上担负的责任。

??  看了小英子的故事使我流连忘返。斜着嘴笑的兰姨娘,不理小孩子的德先叔,椿树胡同的疯子,井边的小伙伴……在我脑海里徘徊。书中讲的这些人是最平凡的人,事是最平凡的事儿,却发掘出了人性的美和人情的美:宋妈丧失一双儿女,仍善待小英子和弟妹们;疯子本质上可爱、可亲、可怜;小偷无奈可敬;兰姨娘苦难的童年;父亲接济革命青年……小英子纯真、善良、聪明伶俐、活泼、好奇、勇敢坚强。她用童心照出疯子秀贞和小偷朋友身上被掩蔽的人性光辉。

??  我的童年虽然没有像小英子的童年那样富有戏剧感,但我的童年也是很丰富多彩,很美好难忘的。小时候的我天真活泼,纯真善良,幼稚好奇,还有些傻里傻气。我不知道的事总想去尝试,尝试后总会换来爸爸妈妈劈头盖脸的责骂,事后也会总结一些经验,以免再犯同样的错误。

??  童年生活丰富多彩,美好难忘,让我们来一起珍惜爱护它吧。

《城南旧事》读后感实用大全(篇二)

??  余光中先生说过这样一句话:上海是张爱玲的,而北京是林海音的。我喜欢《城南旧事》,是因为它那细腻、温馨的文字深深地吸引了我。尽管没有华丽的辞藻,也没有复杂的修辞,其简简单单的语言却道尽老北京的风貌与那个年代普通北京老百姓的生活。其缔造的真实的人性世界,善恶冷暖,无一不让我感慨。但更令我动容的是英子那一颗善良,纯洁的心。

??  我最难以忘怀的章节便是我们看海去那一章了,这章讲的是英子和厚嘴唇之间的故事。英子在一片荒草园中认识了一个厚嘴唇的年轻人。他为了供给弟弟上学,不得不去偷东西。英子觉得他很善良,但又分不清他是好人还是坏人,为此,她还天真得想到了李伯伯说的厚嘴唇的人忠厚老实。后来,英子不小心暴露了厚嘴唇送给她的礼物,被便衣警察发现,巡警来抓走了这个年轻人。厚嘴唇答应的,要陪英子去看海的许诺也无法完成。这使英子非常难过。小小的年纪,英子便体会到‘聚散苦匆匆,此恨无穷’。

??  厚嘴唇因为生活所逼,不得已做贼,养家糊口。他是有争辩性的,他是善良的,他努力供养弟弟上学。他尽管缺钱,也没有要对英子起坏心眼。但他在成人眼里是人人喊打的,他败光家产不得不为了弟弟成了一个躲在草垛里的小偷。这让年幼的英子认识到穷苦人家为生活所逼的无奈。这也使得到底什么是好人什么是坏人,成了英子一生也无法分清的,就像模糊的海天边际。通过英子童稚的双眼,向世人展现了大人世界里的悲欢离合,道尽人世无尽心酸和无可奈何。

??  我们看海去!我们看海去!蓝色的大海上,扬着白色的帆。金红的太阳,从海上升起来,照到海面照到船头。我们看海去!我们看海去!”《我们去看海》这首小诗常常被英子和厚嘴唇吟诵。英子没有用有色的目光去看待他人,相反她付出的是理解和关爱。这让我十分感动,现实生活中,人与人之间总是存在太多的偏见,每个人都戴着虚伪的面具,导致生活中常常上演着很多悲剧。我们正需要英子这样富有理解和爱心的眼光来敞开心扉,接受他人。每个人都是平等的,他们也需要来自社会平等的关爱。人们经常说,人人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人间,但真正在某些情况下,能做到这样的人,却少之又少。英子可以和“小偷”许下承诺,甚至可以认真听“小偷”的故事,使我陷入深深的沉思……

??  生活不易,不如我们以善相待。即使英子本不该这样做,但她却选择这样做,如此的善良,纯洁,便是最可贵的教养。生活不会对你温柔以待,但人的“爱意”会被爱着的人感觉真好。

《城南旧事》读后感实用大全(篇三)

??  今天,我向大家介绍一本好书,名叫《城南旧事》它是由林海音出作。

??  内容是:20年代末,六岁的小姑娘住在北京城南的一条小胡同里。经常痴立在胡同口寻找女儿的“疯”女人秀贞,是英子结交的第一个朋友……又交了小桂子、小栓子、妞儿等,还发生了许多有趣的事。

??  本书中的英子用自己稚嫩的眼光去看这个杂乱的社会,对那些复杂的人和事,她有着特别的理解和看法。她有分不清的事,比如分不清海和天,她觉得太阳是从碧蓝的大海上升起来的,但它也是从蔚蓝的天空中升起来的。她的身上有种宝贵的东西,那就是有颗助人为乐的心。有一次,她为了让别人一家团聚,竟然把妈妈的的手镯拿去给他们做盘缠,这几乎是一个成年人都不可能做的事情。这让我想起一句俗语:赠人玫瑰,手有余香。

??  看到这些,我很羞愧。奶奶她病了我不照顾她,我很羞愧。妈妈手烂了,不能洗碗,我不去帮她,我很羞愧。从此,我要帮助别人。

《城南旧事》读后感实用大全(篇四)

??《城南旧事》是一部章回体 ,整部书分为五个短篇 ,五个故事各成一家,各有各的精彩,但却都以作者林海音小时候的叙事观点写成,主要讲述了老北京城的风土人情。向我们讲了成人世界的悲欢离合,学骆驼吃东西的样子让我印象最深,也写出了英子小时候充满了天真和童趣。

??主人公英子从小就十分独立,不仅学习成绩优异,而且还孝敬父母,能照顾弟弟妹妹,十分懂事,这一点真是值得我们学习。在每个故事的结尾都会有亲人或朋友离她而去,最后连最爱她的爸爸也离开了她,可她却不屈不挠,默默地帮妈妈挑起了照顾家庭的重担,真是太可怜了。再想想我自己,在家中我几乎是什么事都以我为中心,可英子呢?她那么懂事,那么善良,我们简直是有着天壤之别。我一定要向她好好学习。

??记得有一个晚上,在检查作业时我和爸爸由于答案不统一发生了争执,我们俩各执己见,吵得不可开交,这时英子的一举一动浮现在我脑海中,她那么懂事,从不和长辈斗嘴,尊老爱幼,我的“气”顿时烟消云散,给爸爸说了我刚刚的不是,又心平气和地讨论起来。

??我觉得我们大家要珍惜现在的一切,一定要做一个善良纯真、尊老爱幼的人,这本书将使我终生受益。

《城南旧事》读后感实用大全(篇五)

??《城南旧事》是著名女作家林海音的自传体小影,以其七岁到十三岁的生活为背景的一部长篇 ,也可视作她的代表作。

??翻开书页,一股书香味扑鼻。我看了看序言,隐隐约约懂了这里面所写的内容。但,当我真正读完,我才发现,这本书留给我的不止是优美的文字,还有令人深思的人生。

??这本书以第一人称描写了一位小女孩的故事。全书又分为五个小故事。最让我感触良多的还是《惠安馆》与《我们看海去》这两个故事。

??《惠安馆》讲述了主人公英子在惠安馆里认识了一个新朋友——秀贞。秀贞为了寻找女儿,丈夫而意志变得模糊,与此同时,英子的另一位朋友,妞儿,也在茫茫人海中寻找自己的亲生父母。或许是造物弄人,或许是老天给她们母女开了个玩笑。最后,两人在英子的帮助下相认了。可就在寻找妞儿的生父时,两人又不幸的惨死在火车轮下。而英子也因发高烧,失去了与她们的记忆。失散多年的母女,好不容易相认,却因为一场意外而离开人世,或许,她们已经满足了,毕竟找到了一个亲人。站在外人的角度,我替她们可怜。可是,站在她们的角度,我又为她们庆幸。因为再也没有什么能让她们分开了。或许妞儿已经记不得她生父的样子了,或许秀贞与她的丈夫感情变淡了,可是那又如何。在她们心里,这些早已不重要了。写到这里,我突然想起了主人公。英子她或许是幸运的,因失忆而忘记的事有时不一定是坏事。读完这个故事,英子给我留下了很深的映象。与一个被别人成为“疯子”的人交朋友,且她们的关系还那么好。想到这儿,我不禁想起了现在的社会。我们经常排斥一些我们不了解的人,甚至嘲讽讥笑他们。可是,我们何时考虑过他们的感受?不记得在什么时候,我看过这样一段话:疯子,疯了就咬人。那么你知道他疯了的心在想什么吗?他想有个人拉住他,这样他会觉得他是被人在乎的。当时看到这段话,觉得只是很有哲理,可是,现在再看看,这句解释了现在的人性与社会不是么?

??《我们看海去》讲述了英子认识了一个藏在草丛间的小偷。他为了家庭,不得不出来偷窃。后因为英子的好奇心与不小心,使得小偷被捕。这个故事,好像打破了我们的正常理解。在我们的意识里,小偷是坏人,警察是好人,这种思想已牢牢扎了根。可是在这篇故事里,我反而没有觉得小偷是坏人。孩子的世界是最天真无邪的,在她们眼里,一切都是好的。或许正是因为这个思想,我才觉得这篇故事里的小偷并不是坏人。百善孝为先,这个男孩为了母亲出来拼搏,可是社会太残忍,他无奈,只得踏上歧途。好在,他的目的是好的,所以不论这个世界多么乱,他还是他,是为了母亲和妹妹出来谋生的男孩。在现在的社会上,多的是人与人之间的欺骗,虚伪,那些坦诚相见好像早已消失在这个社会里。不过,只要我们的心灵是纯洁的,不管社会再怎么乱,不管世界再怎么复杂,我们还会是我们,那个最简单的我们。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一瓢浊酒尽余欢,今宵别梦寒。那些年,我们在城南遇到过的人;那些年,我们城南经历过的快乐与痛;那些年,我们在城南的回忆;那些年,我们在城南发生的事。

《城南旧事》读后感实用大全(篇六)

??暑假里,我读了许多课外书,其中有一本叫《城南旧事》。

??《城南旧事》这本书是林海间的代表作品,书中讲述了主人公小英子的童年趣事。在上个世纪的老北京,不时响起小贩叫卖志的胡同、厚厚的能直立起来的小棉裤、西厢房的小油鸡、佛照楼的八珍梅……英子慈祥而严厉的爸爸、操持着家务的妈妈、善良的宋妈,几乎每年都会新添加一个弟弟或妹妹。

??这本书中所讲述的《惠安馆》最让我印象深刻,《惠安馆》讲述小英子刚到北京对这里的事物都很好奇,最让小英子好奇的是惠安馆门口总站着的“疯子”——秀贞。小英子居然还与秀贞成了好朋友,但她不能完全理解秀贞的遭遇。她在杂货店内结识的好朋友妞儿,却是秀贞日思夜想的女儿。这对母女终于得以重逢,然而等待她们的却是更加残酷的命运。

??当我合上这本书,房间里飘着一股淡淡的幽香,久久无法散去。英子童年的喜怒哀乐、酸甜苦辣,每一种感觉都是那么细致动人,我一定会珍惜属于自己的童年时光,让世间的爱暖暖的延续。

《城南旧事》读后感实用大全(篇七)

??《城南旧事》这本书是作家林海音用淳朴的写作手法,将自己童年的经历锻造成 核心内容的心血之作。

??她用朴素而又生动的语言为这本书涂上了传奇的,深深地感染了我。她用的词语普通、平淡,但她却像把每个字眼都赋予了魔力一般,变得生动活泼,变得富有灵性。也正是在这样的语言下,让我们体会到主人公英子的生活百味,让我们体会到的世间百味。

??这本书共有五个意味深长的故事:惠安馆传奇、我们看海去、兰姨娘、驴打滚儿、爸爸的花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了。这些故事深深地印在我的心头,向我们诉说着英子经历的一次又一次的世间百态,经历的一次又一次的悲欢离合。每一个故事的中主人公,都曾经和英子玩过、谈笑过、一起生活过,他们的音容笑貌犹在,却又都一个个在不经意间离去,一个个深深地印在了她童年稚嫩的记忆里,经久不衰、永不消退。那一幕幕也深深地打动着我,感染着我,让我和英子一起落泪,一起欢笑。

??作者写这本书有两个突出的意义:一是勾起了自己对少年时代的思绪;二是向读者展现了她在的天真童趣的童年。作者有幸躲过了时代对女童的歧视,从而得以用一个孩子最纯真的视野了解这个“大千世界”。看《城南旧事》,使我的心头漾起丝丝温暖,因为现在已经很少可以知道这样精致而又朴实无华的东西,她不刻意表达什么,只一幅场景一幅场景地讲着一个个故事、一个个孩子眼中的老:太阳从玻璃窗里透过来,记忆也随之逐渐在脑海里浮现出来:古城的残片,河边几根垂落的枝条,瓦片下藏匿的枯叶,街边老店生锈的字号,半扇院门的的闩,还有西瓜灯下跳动的火苗以及悬在城墙上的冬雪……

??《城南旧事》一书既是作者童年生活的写照,也是当年平民生活的写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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